一、原则
1、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博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复试应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内容包括业务素质复试、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
2、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
3、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方式,原则上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应为我所招生规模的120-140%左右。凡我所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4、复试时,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①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个人简历及自述”(www.ieexa.cas.cn/研究生教育/文档下载 ),
② 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往届生还需携带硕士学位证及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及毕业证。
③ 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研究生政治审查表(www.ieexa.cas.cn/研究生教育/文档下载)。
⑤ 提交本科、硕士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二、复试基本条件:
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中国科学院大学确定的西部地区分数线,即:英语一≥51分,专业课成绩≥60分。凡符合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所博士生招生复试(复试名单见附件1)。具体复试时间由我所研究生办公室电话或邮件通知。
三、复试时间安排:
以各实验室为单位分批次在2017年4月21日前完成复试工作:
时 间:2017年4月21日前 复试、资格审查及体检
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审查考生相关报考材料
体检地点:西安武警医院(由研究生办公室安排)
四、业务素质复试
1、业务素质复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及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业务素质复试包括专业知识面试、业务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等内容。
3、业务素质复试以百分计,其中,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面试成绩占50%,英语听力成绩占20%,口语成绩占20%,综合素质成绩占10%。
(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面试
1、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深度与广度、思维能力、反应能力、政治思想等综合素质,由复试小组成员任意提问。在引导考生回答问题的过程中,考核以下方面知识:
①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②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③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④应变反应能力;
⑤表达能力;
⑥研究兴趣;
⑦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
2、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均为15-20分钟。
3、面试时应避免对考生的表现直接表态,不得做出面试效果的暗示,以免考生造成错觉。
(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英语听力、英语口语结合业务能力面试一并进行,每名考生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不得低于5分钟。
(三)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是面试小组针对考生对本专业知识以外,对本相关学科领域其它综合知识随机提出问题,通过对考生在回答问题中所掌握综合知识的水平、程度,查阅考生的基本材料,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的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既要看考生以往的学习成绩和表现,以及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又要注重对考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其他潜质、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六、思想品德考核
1、思想品德的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2、复试小组在对考生的专业知识考核中通过与考生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
3、通过“函调”向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或考生管理部门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4、思想品德考核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七、体检
1、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2、参加复试的考生由研究生办公室组织,统一在西安武警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4、为保障考生在学期间健康状况能承受攻读学位以及从事相关科研工作的负担,凡在体检中出现不适于野外工作疾病的考生不予录取。
5、体检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八、录取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拟定录取名单。
2、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经核实后,一律不得录取。
3、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业务知识笔试和业务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三个方面组成,三项成绩总分在60分以上复试总成绩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复试最终录取成绩:将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平均后,得出录取成绩。加权平均采用下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5、最终复试录取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均为“合格”的条件下,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复试各项内容进行完毕后,复试小组通知研究生管理部门复试结果,并由研究生管理部门下发通知。
7、被录取新生须在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入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或因故不能正常注册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
8.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9.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应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批准录取后,先签署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然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10、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所网上招生信息中予以公布。
附件1: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