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团结协作,身体健康。
(二)较好掌握药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
(三)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胜任临床药师、新药研发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
(四)能结合实际,学习并掌握药学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五)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及领域
(一)药物研发与评价领域(Pharmaceutical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 Field) 覆盖范围为:基因工程、多肽合成、药物化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理学(药效学、毒理学及药代动力学)及天然药物学、中药学等。
(二)临床药学 (Clinical Pharmacy)覆盖范围为:临床药动学研究、临床药效学研究、药物利用和评价、药物相互作用研究、药物过量后代谢机制和处理方法研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新制剂的开发和评价、药物经济学研究、药物情报信息研究以及药学监护、循证药学等。
(三)药事管理 (PharmacyAdministration) 覆盖范围为:药学与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药品与药品监督管理、药品法制管理、药品注册管理、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包装管理、药品价格广告管理、药品知识产权保护、;药学服务质量管理、医疗保险用药销售管理、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等。
三、培养方法
学制三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第一学期内完成必要的课程学习和考试后,第二学期在所在二级学科进行科研培训和课题研究,第二学年开始在培养单位指定的实践单位进行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第六学期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并参加论文答辩。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26学分。
(一)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7学分):国家规定的相关公共课程。
外语(含公共外语与专业外语) 3学分(80学时)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学分(20学时)
医学统计学 3学分(70学时)
2、通识理论知识(5.5学分):从事药学工作应具备的通用理论知识及药学前沿科学技术知识。
文献检索 2学分(48学时)
药事管理与法规 1学分(20学时)
药学前沿讲座 1学分(20学时)
执业药师通识课程 1.5学分(30学时)
3、领域专业知识(4-5学分):从事本领域技术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以下四门课程根据学科专业任选2-3门
临床药理学 2学分(32学时)
色谱技术 2学分(40学时)
现代生物技术药物 2学分(40学时)
新药研究与注册 1学分(20学时)
4、专业课及专业外语(6学分)
专业课 3学分
专业外语 3学分
备注:公共选修课、指定选修课由学校统一组织学习和考试,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专业课及专业外语在导师指导下,由各学科、各教研室根据自身情况组织学习和考试。
(二)实习实践(4学分):
研究生需在培养单位指定的实践单位进行实践学习,并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实习实践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五、科研培养内容与要求
(一)科研训练
硕士专业学位攻读者应结合课程学习进行科研能力训练,使所掌握的基础知识用于实践,具体要求是:掌握文献检索方法、学会收集资料、数据处理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科研思维能力与分析问题的能力,结合实际,完成一篇学位论文。
(二)开题报告
1、组织方式:由各学科、教研室组织,相关学科专业副高职以上专家3-5人组成专家组,设组长1人,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开题论证工作。
2、论证程序:
(1)研究生汇报。研究生填写《开题论证报告书》,向专家组汇报课题研究内容、意义、立论依据、科研设计、预期结果等。
(2)专家组质疑。专家组就研究生选题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质疑,审议课题设计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作出是否同意开题的结论。
3、论证结果:同意开题者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论证报告,经导师和科室同意后,进入课题研究阶段;不同意开题者,在一个月内重新修改课题设计,由导师择期另行组织专家论证
(三)中期检查
1、组织方式:由药学系统一组织,相关学科专业副高职以上专家3-5人组成专家组,设组长1人,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的中期考核工作。
2、考核程序:
(1)研究生汇报。研究生回顾总结入学以来的整体情况,填写《中期考核登记表》,向专家组汇报思想品德表现、课程学习成绩,开题以来研究工作进展、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
(2)专家组考核。专家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其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并针对课题研究的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
3、考核结果:
(1)中期考核合格者可以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在三个月内重新做中期考核汇报,如仍不合格,将延期毕业。
(2)对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中期考核优秀的研究生,可推荐参加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对有科研潜力的硕士研究生,可推荐参加硕-博连读生选拔。
(四)学术活动
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要求积极参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术活动,具体规定为:课题组1-2次/周,教研室1次/周,学校、药学系1-2次/月,在读期间要求至少参加1次国家或军队级别学术活动。
(五)学位论文要求
1、学位论文的选题要紧密结合药学及相关领域科技转化、生产与技改、论证调研、药学服务及药品监管等实际问题,注重针对性、实用性。
2、学位论文类型可以是针对药学实践领域具有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题研究等。
3、学位论文研究要有一定创新水平,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4、论文格式按《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执行。
六、实践能力培训内容与要求
实践能力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本阶段为二级学科的基础训练,从以下单位中选取4个作为轮转单位(陕西省手性技术中心、药物合成与工艺研究室、药物分析学实验室、药物制剂质量评价实验室;药物新剂型设计与评价实验室;新药临床前药物动力学评价实验室;新药研究药效学评价实验室;新药研究安全性评价实验室;第四军医大学药物研究所中试车间;第四军医大学蛋白质和多肽药物中试车间;基因工程、临床基因诊断和试剂研发实验室;西京医院药事管理中心;西京临床药学中心;唐都医院临床药学中心;唐都医院制剂中心;药厂企业),导师所在学科可适当延长轮转时间。研究生通过本阶段的实践能力训练,出实践点时需进行转点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阶段考核。
实践能力考核
(一)转点考核
按照药学实践能力培训计划实践轮转,每轮转一个实践点,由科室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对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填入轮转考核记录表中。
(二)综合能力考核
围绕新药研发和临床使用问题,采用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与素质考核、专业实践技能考核、新药研发政策法规/临床药学技能考核三部分。
七、学位授予
(一)申请条件
1、通过学位课程考试,修满规定学分(26学分)
2、通过药学系组织的中期考核
3、通过学校组织的综合能力考核(思想品德与素质考核、专业实践技能考核、新药研发政策法规/临床药学技能考核);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
1、在国家正式公开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研究性文章(论著、综述、案例分析等)
2、获得国家卫生部临床药师资政证、执业药师等一项相关资格证书
3、有一项专利申请公开
满足以上规定条件之后,经导师推荐,科室同意,单位审核批准,方可按《研究生学位申请细则》规定的程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位论文答辩
1、按学科专业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对符合学位申请者进行考核。
2、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2人,主席由外单位教授担任,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答辩委员会应积极发扬学术民主和实事求是的作风,坚持“从严把关,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方针,按照学校规定的答辩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决议由答辩委员会讨论后作出。
(三)学位授予
综合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中有一项未通过者,委员会应作出是否同意在半年内重新考核或答辩一次的决议。经再次考核或论文答辩,通过者可授予硕士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均未通过者,委员会应作出不授予硕士专业学位的建议,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实践能力培训期间为带教老师和导师负责制,导师负第一责任;专业培训及科研训练期间由导师负责。
专业学位的实施工作在药学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