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霄鹏
副组长:王富平赵天绪唐晓育张小龙马旺华李迪
成 员:王大浩郭锋航各招生学院负责人杨子祁
2.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招生学院负责人;
副组长:招生学院党总支书记;
成员:导师和教师代表。
二、复试方式
应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为主,线上为辅的形式分批次开展。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复试形式及安排原则上保持一致。因具体情况必须开展混合复试的,应邀请线下考生旁听线上复试过程,保证线上、线下录取标准一致。相关具体要求由学研处向各招生学院下达,各招生学院负责培训复试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纪委(纪检监察室)与学研处将全程巡查复试过程,并不定期调阅复试过程材料。
三、工作内容
1. 制订《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分配专业计划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制订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分配并指导招生分专业计划和监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确定招生录取名单,处理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一志愿、调剂复试线默认执行国家A区分专业线。一志愿考生按照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调剂考生在相关学业背景要求筛选后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择优选择复试。如一志愿上线人数较多,需要提前分列调剂指标的,应及时联系研招办报备,在国家线以上按照相关复试比例划定专业复试线,调剂复试线必须高于一志愿复试线。在每一批次复试前,招生学院必须向考生公示本批次复试名单及录取名额,一志愿和调剂必须分开排序并且一志愿录取优先。
一志愿生源较多的学院如果开展调剂复试的,必须在一个批次内完成复试工作并留足递补人员。对于没有达到学院复试线但是超过国家线的一志愿考生,可以允许调剂到其他相关专业,调剂成功的在第一批次进行复试。
2.制订二级学院招生复试调剂录取细则,划定分专业复试线
各招生学院应在参考《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招生实际,制订学院招生细则。细则应以学院为单位制订,并对不同招生专业做出不同的具体要求。招生细则制订后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文本将会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细则制订要求如下:
(1)复试细则中应明确复试的时间、地点、形式与程序;
(2)复试细则中应明确划定分专业计划,划定一志愿与调剂复试分数线,并给出一志愿与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标准与公示办法;在确定一志愿及调剂人员复试名单之前,招生学院必须与研招办沟通确定复试比例。一志愿复试比例一般不超过1:1.5;调剂复试比例可以做大,网络复试每批次一般不超过1:4,线下复试每批次一般不超过1:3;
(3)复试细则中应明确复试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给出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最终拟录取排序的相关规则;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笔试内容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4)复试细则中应明确说明拟录取名单及录取名单的公示方式;
(5)复试细则中应对考生在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遇到的通常性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3.复试调剂宣传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做好全校复试调剂工作的宣传,各学院应配合做好信息的上报和工作人员的配备。
各招生学院应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要及时、准确解读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各招生学院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要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4.复试准备工作
2021年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各招生学院提前做好复试相关准备工作,特别是做好线上复试的准备,相关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准备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场地准备:提前联系确定复试场地,要求通风良好,空间较大。
(2)人员准备:提前培训复试考官、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等,强调招生工作纪律,明确工作流程;提前为复试考生建立联系qq群,通过各种形式培训
(3)设施准备:复试面试现场要求桌椅齐全,防疫物品齐备。线上复试现场应备有电脑一台,投影仪或大屏显示器一台,高清视频采集设备一台,同时应备有对整个复试现场进行录像的设备一台。所有录屏录像资料都存储在一只专用移动硬盘内。
(4)资料准备:复试前提前命制相关试题,发送加密版本到研招办邮箱bwlyjszs@163.com;复试中做好复试情况登记表的记录工作并保存原始评分表,复试后及时制作拟录取信息表并及时发送研招办。
5.复试程序
(1)准备工作:提前联系确定复试场地,要求通风良好,空间适中,桌椅齐全,防疫物品齐备,每场考试前后均应进行专人消杀;提前遴选复试考官、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等,培训软件平台使用方法,强调招生工作纪律,明确工作流程;
有线上复试考生的学院复试组需要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1个带移动桌椅的小教室或会议室、1台60寸以上的高清大屏或高清投影仪、1套会议专用的摄像音频采集设备,也可以备1个指向性话筒或无线话筒,每名考官入场时均应测量体温同时全程佩戴口罩;软件层面,由各二级学院以线上教学直播平台加录屏的方式来解决;复试前招生学院应提前命制相关试题。
(2)通知考生:复试开始前,研招办向招生学院下发一志愿、调剂考生信息库,二级学院根据复试细则筛选复试人员并进行逐一通知,建立联系qq群;建立qq群后及时通知考生各项考试要求,线下复试的应提前收集查验省外活动考生核酸报告,有线上复试的应进行详细培训,耐心解答各类问题,复试前,招生学院应提前调研线上考生的环境和设备状况。
(3)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招生学院负责,审查人认真核查应考人身份信息,对审查结果负责。对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每一个评分程序前,都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资格审查中应审验的材料有:
① 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学籍认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② 往届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证书(学历认证)、不能鉴别真伪的毕业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具体形制见附件。
③ 同等学力考生:准考证、身份证、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不少于8门的课程成绩单、所在学校(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盖章提供的复试政治审查表。
④ 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进行加分或按计划线录取。
⑤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人员必须提供学信网开具的学籍或学历证明。
(4)加试: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各类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参加正式复试前,需加试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加试可以采用线上笔试,每门满分100分,由相关学院自主安排并评卷,评卷要求参考研究生初试试卷评卷;考生作答笔试试卷时必须采用“双机位”“双平台”监考。招生学院监考人员全程监控考生作答,相关影像全程录屏录像备查。
(5)复试面试:招生学院随机抽取面试考官,通过体温测评后提前进入面试间,工作人员提前调试好相关设备、平台,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随机抽取。线上考生依序进入面试平台会议间开展面试,必须采用“双机位”应试。线下考生通过体温测评后提前进入面试间。复试中工作人员做好复试情况登记表的记录工作并保存原始评分表,复试后及时汇总复试信息并发送研招办。面试过程应由专人全程录屏录像,所有录屏录像资料都存储在一只专用移动硬盘内,考生不得保存、直播或转播任何有关本次考试的影像、音频、图片及文字资料,一经发现以违反考试纪律严肃处理;
(6)评分总分:每名考生复试结束,考生离开复试会议间,考官组应依照评分细则现场评分,并由专人现场唱分、汇总。复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考生最后成绩=初试总分×60%+复试总分×40%。
(7)公示成绩及排名:复试结束当天,招生学院应通过线上平台告知考生复试成绩,同时向研招办提交成绩电子版,并在研招办审核无误后,次日公示复试总成绩及由高到低依序排名情况。
(8)录取
初步录取时分为拟录取和递补录取两种状态。前者表明考生复试通过,决定拟录取;后者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己决定。
接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并依次递补。整个拟录取过程结束后,研招办打印全校拟录取名单,再次审核无误后报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交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予以网上公示,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时,拟录取人员通过上报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6.调剂程序
考生调剂必须通过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程序按照研招网要求执行。调剂完成后,研招办向各招生学院提供复试考生名单并由招生学院在网站等公开平台公布,相关复试通知也由各招生学院向考生传达,复试流程与方式与一志愿复试一致。
四、工作要求
1.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兼顾考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夯实责任,切实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针对疫情防控的实际,提前准备,在确保所有复试相关人员人身安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科学制订方案、预案和细则,把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开展。
2.加大调剂宣传力度,耐心解释复试政策,畅通考生信息通道。
要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调动学院和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全力做好招生宣传等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招生计划任务指标。
3.提前准备,认真调研,解决考生的实际困难。
学校相关网络及技术部门应该保障网络复试期间各考场的网络稳定性和设备的有效性。同时各招生单位应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于不具备远程线上复试条件的考生,我校将通过远程技术支持、赠送网络流量、提请对方属地机构帮助等方式进行定点帮扶。所有考生在参加正式线上复试前,都需要参加相应平台的系统测试和培训。
4.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
各招生学院在具体执行文件和方案时,要因地制宜,制订符合本院招生专业的工作细则,明确工作人员的分工,在具体复试过程中要有条不紊地贯彻各环节要求,规定动作必须执行,出现舞弊、作弊等相关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保留证据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我校研究生复试监督举报方式如下:
(1)招生录取巡视小组:组长:校长,成员:纪检委监察室负责人、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负责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人员。
(2)监督电话及邮箱:
纪检委监督电话:0917-3566223
邮箱:jjs3566223@163.com
5.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采用线下复试的,在复试现场,要做好防控消杀和人员登记测温等工作。采用线上复试的,要提前做好网络和设备测试工作。复试过程中需要认真注意消防安全、网络安全,排除火灾隐患,加强内外网边界、门户网站、复试终端及网络平台的巡检,防止发生被恶意攻击,影响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6.做好考试保密工作。
(1)复试笔试试题、同等学力者加试试题等,在使用前属国家秘密材料,要注意保管。如发生泄密事件,责任人将负法律责任。
(2)各学院命题人、复试小组组成名单要对考生保密。
(3)考生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传播。
(4)复试过程中的所有影像和音频资料均属于内部资料,未经研招办允许,任何人等不得对外公开发布。
五、信息公开
1.招生指标:招生指标由研招办按招生专业进行分配;二级学院应在考生参加考试前明确公示每一批次复试录取指标及递补指标。
2.复试线及复试名单:国家线公布后,学校根据总体指标及生源情况划定学校复试分数线,招生学院据此制定专业复试分数线,并写入复试细则中向公众公布,复试前,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此时学院可以通过各种形式通知复试考试参加考试。
3.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要尽量细化本学院各学科门类的复试要求,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并及时在网络平台进行公示。
4.录取信息:复试结束当天,招生学院应当面告知考生复试成绩,向研招办提交成绩电子版,并在次日公示复试总成绩及排名情况;研招办在每一批次拟录取结束后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六、应急预案
1.线上复试应急预案
(1)如在复试前出现问题的,相关招生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要及时处理,尽量保障按原定时间组织开始复试。如复试前问题仍不能解决的,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要提前逐级上报至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批准后可延后举行。延后复试的安排要通知到每个复试考生,并做好耐心解释工作。
(2)如在复试过程中出现问题,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要及时协调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逐级上报至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3)采取线上复试的,各招生学院帮助考生提前熟悉线上复试系统操作流程,按学校要求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在线复试模拟演练。对未能参加演练的考生,要逐一电话询问具体原因并做好记录;增加在线复试技术支持人员,应对可能出现的网络技术故障。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进入在线复试系统或考生端网络中断时,要安排专人立即联系考生了解情况,如果网络在3分钟内能够及时恢复的,考试继续进行,但需变更考试题目;考生端网络超过3分钟不能及时恢复的,可安排该考生延后或改期复试,并开始下一位考生复试。
(4)提前做好网络、供电运行等检查工作,要有备用电脑、摄像头等设备并提前调试完成,在复试过程中保持正常运行状态,如果线上复试设备出现问题,又一时无法解决的,要立即启用备用设备;提前告知考生准备备用设备,当使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迅速启用备用设备,防止中途断网。
(5)防止作弊方面,提前告知考生并要求其签订在线复试承诺书,一旦发现违反承诺事项者,取消录取资格;系统进行人脸身份识别比对,全程录音录像,开学报到时再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6)确因在线复试系统问题等客观原因造成复试无法进行时,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要及时逐级上报至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延后举行,并将新的复试时间提前告知相关考生。
2.防疫工作预案
(1)复试前对复试考场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特别是线上复试设备操作台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所有考场及办公室开窗通风。
(2)各招生学院要配足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做好复试小组成员的个人防护工作,每次复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入场前均需要进行体温测量及登记,复试现场应配齐防疫应急物资;复试过程中,考官及工作人员座位间距在1米以上,全程佩戴口罩。
(3)校外人员作为考官参加复试的,相关学院要严格要求,按照工作内容在规定的场所和区域活动,不得在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场所逗留。
(4)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前或复试过程中突发疾病的,各招生学院除安排专人护送病人按规定就医外,要立即将复试小组成员补齐,不能影响复试进程。
(5)参加复试考生防疫相关措施可以参考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防疫应急预案中有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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