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须知
1.报到学生类别:2021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
2.报到时间:9月15日
3.报到凭证: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其它证件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新生入学报到时要进行资格审查,必须携带本人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报到提交材料:录取通知书(正本)。新生留存录取通知书副本(提示:请新生报到时将通知书正本和副本沿线剪开)。
5.疫情防控
疫情尚未结束,本着“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原则,请新生做好疫情防控与个人防护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研究生新生入学疫情防控与个人防护.docx)。
6.其它:具体报到地点和流程请近期关注本网站相关通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交请假说明。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可关注“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相关通知公告。
二、报到手续转接
1.党团关系
(1)党组织关系:入学前是中共党员应转入党员组织关系。根据新生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类别,按以下方式转接:
① 我校毕业生:到毕业学院党政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② 非我校毕业的省外考生:由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时交到被录取学院。尚未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新生请参照以下内容填写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去向单位:太原理工大学XXX学院 (XXX学院为考生录取学院名称,务必准确填写)
③ 非我校毕业的省内考生:经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到原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申请,由相关负责人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系统中的目标党组织填写:“中共太原理工大学XXX学院委员会”(XXX学院为考生录取学院名称,务必准确填写),此类考生转接党组织关系不用再开具纸质版的介绍信。
(2)团组织关系:非定向录取研究生团员必须在入学报到规定时间内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入学后一个月内无故不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的,视为自动退团。定向录取研究生团员在规定时间内自愿转入团组织关系。新生团组织关系成功转入必须完成线下、线上两个步骤。
第一步线下转入
研究生新生团员入学报到后,线下提交团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资料需装入档案袋密封,封口处须由原团组织盖章。录取学院团委负责办理新生团组织关系及档案转接手续,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内填写团员转入组织关系时间,并加盖公章。
如团员档案在人事档案中,则随人事档案转交,不必取出;
如团员档案不在人事档案中,则提交到录取学院。
根据新生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类别,具体转接要求如下:
①我校毕业生:到毕业学院团委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②非我校毕业的新生:由原团组织开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时交到被录取学院。尚未转接团组织关系的新生请参照以下内容填写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共青团太原理工大学XXX学院委员会
去向单位:太原理工大学XXX学院(XXX学院为考生录取学院名称,务必准确填写)
第二步“智慧团建”线上转入
研究生新生团员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开始线上转接,具体流程如下:
①登陆个人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
②检查并完善个人信息 (手机号码为必填,若有变动,请及时更改)
③点击关系转接—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选择“否”)—转接原因(转接原因选择“升学”)—申请转入组织(点击选择:团山西省委—太原理工大学团委—XXX学院团委—搜索并选择所在班级团组织全称—回到关系转接主页面—检查所有信息是否正确—提交—转接完成)。
2.户籍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户口迁移自愿原则,凡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的非定向录取研究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所持各类证件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民族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与籍贯必须打印到“省-市”或“省-县”,不得只打印到“省”,否则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往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千峰派出所 太原理工大学(户口在太原市六城区的新生入学时不办理户籍迁移)
特别注意: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一旦正式落入学校集体户,就读期间不得随意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同学们谨慎选择。
3.人事档案和就业派遣
(1)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定向录取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与户口,工资由原单位发给,不享受我校奖助学金。定向录取研究生的《定向协议》已随录取通知书发放。
(2)被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研究生院,毕业时学校发放派遣证。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是非定向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的依据,档案未到者视为放弃研究生助学金评审资格,请新生务必重视档案调入工作,未按规定办理以上手续者,报到入学后不再补办。新生入学报到后请于10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档案状态。
(3)其他事项:
① 已落实档案在我校研究生院的新生不需要本人办理档案关系,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办理。
② 请各位新生务必认真阅读《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手册》关于“人事档案转调、学费缴纳与奖助学金发放”相关规定。
三、公寓住宿
我校博士研究生公寓一般为4人间,由于学校住宿较为紧张,请报到学生慎重考虑是否住宿。学生住宿期间在每学年中途不办理退宿。
申请住宿的新生须于8月7日之前扫描下列二维码,进行住宿信息登记。本校硕博连读考生,如需住宿,必须重新申请。
四、教材购买
1.公共课及专业课均不统一购买教材。
2.公共课各科目所用教材清单见附件1(附件1-公共课教材清单-博士.xls),研究生应在开课前准备好教材。
注:《英语听说》须准备新教材,否则影响线上学习环节。
3.专业课教材由授课教师安排。
五、收费项
1.学费
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分学年缴纳,共缴4年。
2.公寓费
每生每年住宿费用4人间为1200元/年/人。
3.公寓用品费(自愿购置)
学校可为新生代购公寓用品,包括被子、褥子、棕垫、被套、床单、枕套、枕芯、枕巾、毛巾被、暖水瓶、脸盆、插线板等十五件左右,每套参考价格约600元,最终以实际核定价格为准。
4.入学体检费:50元(依据国办发[2008]119号),体检时统一缴纳。
5.医疗保险费:入学后按照校医院网站公布的缴费时间、缴费方式和缴费金额办理(http://hospital.tyut.edu.cn/index.htm)
六、缴费方式
为方便新生办理并保障缴费安全,每位新生均需要缴纳第六条所列的“学费、公寓费”。缴费方式分微信缴费、银行划扣和助学贷款三种方式,缴费开始时间为8月11日。
1.“微信平台”缴费(推荐)
(1)学生通过本人微信添加“太原理工大学财务服务平台”公众号,进行身份绑定,点击“更多功能”→“新生通道”,按照提示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选择“交费/付款”,根据提示进行缴费。缴费支持微信和支付宝两种支付方式,如遇限额,可修改缴费金额分次缴纳。缴费项目可勾选,支付后可查询支付状态。
(2)9月8-10日三天暂停微信平台缴费,9月10日后可继续微信缴费,请尽快完成支付,以免影响开学报到、学籍注册等后续事宜。
(3)微信平台缴费如遇问题,请截图保存,切勿重复缴费,开学后到财务部缴费科室核实处理。
2.“银行划扣”缴费
我校将于9月8日-9月10日统一通过“银行划扣”方式完成新生缴费。同学们需要在银行划扣开始前将学费、公寓住宿费等应缴费用足额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太原理工大学建设银行联名储蓄卡内,该银行卡使用前应自行激活;补办新卡的同学须在我校财务部门登记银行卡信息后方可正常划扣。划扣缴费结果可在我校财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的缴费界面查询。为避免误划扣,请于9月10日银行划扣完成之后再存入生活费。
建行储蓄卡使用注意事项如下:
(1)该卡已在学校财务部门相关系统中注册,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学杂费、领取奖助学金、生活补助、校园卡充值等用途。请学生务必妥善保管并及时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955330。
(2)新生收到银行卡后,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建行卡、本人使用手机、《中国建设银行代收(缴)业务付款人签约申请表》(隨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在任意建设银行网点激活银行卡,并完善个人信息;然后在柜台办理代收学费签约申请,并领取《代收(缴)业务第三方签约回执》确认签约成功,学生存入至少0.01元方可正常使用。该卡为建设银行的“二类账户”,交易金额限定为每日1万元,每年20万元,如不能满足使用需求,可在激活建行卡时将此卡指定为“一类账户”。
(3)如果收到的录取通知书中没有联名储蓄卡,是由于新生在研究生报考信息中填写的身份证号或姓名有误,或者名下银行卡数目达到上限,银行无法预先办理。遇此情况,新生可在当地建设银行网点办理或者入学报到后在我校附近建行网点办理。
(4)新生如不慎将卡丢失,请及时拨打建行客服电话95533挂失,并于开学报到后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建设银行太原迎泽西大街支行(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南门东侧300m)补办新卡。
(5)自行办理或遗失补办新卡的新生,需到我校财务部办理卡号登记或变更手续,以免影响奖助学金发放(迎西校区:办公主楼215室,明向校区:办公主楼B108室)。
(6)针对高发的网络、电信诈骗,提示新生谨慎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和资金安全,不要点击不明链接和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要轻信电话、短信、QQ和微信中所谓的中奖、退款、退货、验资、司法协查、积分兑换等要求汇款的不明信息。报到前学校财务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使用任何形式联系新生。
3.助学贷款
关于生源地贷款事项,国家生源地贷款政策按照国家的最新政策执行,请近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公告。
生源地贷款只能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其它费用需正常缴纳。届时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暂缓缴费,暂时视同已缴纳学费及住宿费,如有差额请通过微信平台补交差额。
七、其它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籍规定,新生入学后,应按指定时间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在报到三个月后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在三个月内未能治愈,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允许休学一年。
2.报到后如发现在初试复试录取环节存在作弊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所有学生到录取学院报到时必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签字后须留存学院。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新生报到时自备本人近期一寸白色底版照片10张左右,供办理各种证件使用。
4.新生入学后尽快到录取学院(实验室、研究院)领取《研究生手册》和《研究生科研安全手册》。手册中涉及我校研究生各类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对新生入学后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有重要指导作用,请务必认真阅读。新生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询各类规章制度。
八、咨询电话
如有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351-6010370或者以下部门办公电话。
人事档案:研究生院0351-6018580
户籍办理:保卫处户籍科电话0351-6014496
公寓住宿: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电话0351-3176336、6014737
党团关系:咨询各录取学院学工办
缴纳费用:财务部缴费科电话0351-3176456
校医院:0351-611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