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主要目的是为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以及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和整体素质。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以上,具有较好教学水平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特别说明: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我校教师不能报考我校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说明: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到2005年7月31日。
三、招生专业及代码(18个)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 | 080102 | 固体力学 | 10 | 081401 | 岩土工程 |
2 | 08020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11 | 081402 | 结构工程 |
3 | 080202 | 机械电子工程 | 12 | 081701 | 化学工程 |
4 | 080203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13 | 081702 | 化学工艺 |
5 | 080502 | 材料学 | 14 | 081703 | 生物化工 |
6 | 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15 | 081704 | 应用化学 |
7 | 080801 | 电机与电器 | 16 | 081705 | 工业催化 |
8 | 080902 | 电路与系统 | 17 | 081901 | 采矿工程 |
9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8 | 083002 | 环境工程 |
四、资格审查
报考太原理工大学的考生在7月28日—31日现场报名时持本人填写的《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可以从网上下载),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还有本人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其它院校的考生,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办法,由所报考院校确定。
五、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
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步: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在7月中、下旬,大约在7月10—22日之间,请报考者在此期间经常登录山西省学位办网站查看有关报名信息并在网上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外省网站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主页查询。
特别说明:进行网上报名时,请认真阅读相关协议和注意事项,并牢记网报编号、密码等信息,以便下一阶段的现场报名。
第二步:现场报名
报考太原理工大学者于2005年7月28日至31日持本人填写的《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我校办理资格审查、交费、现场照相、确认报考信息(即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签名,再交回报名点)等手续。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没有来现场办理其他报名手续者的报名无效。
六、入学考试及录取
1、考试科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②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③、专业课、④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
“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省学位办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
政治理论课由我校命题并组织考试。
特别说明:我校只招收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注:我校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太原理工大学2005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目录》。
2、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考 试 地 点 |
2005年10月22日上午 | 政治理论 | 太原理工大学 |
2005年10月23日上午 | GCT | 考试地点由省学位办确定,详见准考证。 |
3、招生名额和录取
2005年我校的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招生名额为400名;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自行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七、报名费和培养费用
报名费以国家有关文件为准,具体见现场报名时的有关通知。
培养费用为18000元,按三年收取。录取类别为原单位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
八、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主要集中在寒暑假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2、学习年限:3年左右,但最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一年半至两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学员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九、考前辅导
我校举办考前辅导,现场照相时报名,并有指定的《考试指南》和辅导用书。
十、入学考试成绩查询
请考生12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查询有关考试成绩。
十一、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电话:(0351)6010370、6010857、6018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