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太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2008年我校计划在32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约50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录取时将根据上线情况适当调整各学科、专业招生数。
二、招生目录内所公布的招生人数含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
1、非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委托培养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4、自筹经费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并交纳培养费,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可转入我校,也可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
三、2008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至四)、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体内容详见招生目录)。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有国家承认的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优秀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可以跨专业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按国家有关规定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同等学力人员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毕业两年后,计算时间截止为2008年9月1日)。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六、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邮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考生给我校的所有函、电,务必注明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
七、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试时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专业课加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自行下载填报的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往届生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我校要求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考生查询信息可进入我校主页(http://www.tyust.edu.cn),点击“研究生教育”栏目。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各招生院系的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初试和复试情况以及与考研相关各类信息。初试成绩约三月中旬网上公布查询,复试通知约三月下旬网上公布查询,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不再邮寄。
十、有关20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其他事宜,请于九月中旬以后来学校索取《太原科技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登陆我校网站(www.tyust.edu.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