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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_太原科技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免费考研网/2018-05-03

学校各有关部门及研究生:

根据《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5〕2号)精神,现开展我校2018年度研究生助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管岗位申请条件与程序

1.研究生申请助管岗位基本条件:思想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学习成绩优良,能保证助管工作时间的脱产全日制一、二年级研究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2.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应根据招聘单位需求(具体岗位设置汇总见附件1),针对自身课程与学习、科研与实践情况填写《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批准,将申请表在3月22(周四)下午5点前交至研究生院(主楼265);

3.每名研究生只允许申报1个助管岗位工作,已担任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不得申报;

4.助管岗位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按照聘用部门的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协助聘用部门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5.本次助管聘用期为2018年度的两个学期(寒暑假除外),研究生在此期间因故不再兼任助管岗位工作,应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应及时与研究生院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调整。

二、面试及聘用

研究生院对各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申请进行统一审核后,对设置岗位进行公示。各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通过研究生院审核的研究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相关部门和研究生随时关注本网站),确定拟聘用的研究生助管,并将拟聘用研究生名单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聘用的助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聘用名单并与受聘研究生签订助管协议。

三、助管岗位酬金标准与发放

1.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月,按月发放;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

2.各用人单位聘用的研究生助管如有变化,须及时报至研究生院。如有延误,造成岗位津贴发放问题,用人单位须承担相关责任,研究生院同时停止设立该单位助管岗位。

四、助管岗位要求与考核

1.承担助管工作的研究生,在不影响正常学习与科研的情况下,应保证平均每周的工作量在15小时左右;

2.对不能胜任的研究生助管,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聘,被解聘的研究生助管在下一学年不再具备应聘资格。

研究生助管工作,是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予以大力支持,共同配合。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受聘研究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受聘研究生的工作指导,在聘用期间表现优秀的助管可以在下一年度续聘。

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群: 29860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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