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2018年3月21下午,法学院党总支举办了“《宪法修正案》的中心组理论学习暨集体备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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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总支举办《宪法修正案》中心组学习
活动由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萨海斌同志主持,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骨干教师参加了本次宪法理论学习。法学院院长郭相宏教授以“新时代宪法的新发展”为题, 从宪法的修改背景、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以及宪法意识与宪法权威等方面,对《宪法修正案》进行了全面解读,郭相宏院长特别指出,《宪法修正案》适应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需要,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随后,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教师对如何在宪法等其他相关课程教学中,贯彻、讲解《宪法修正案》进行了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应当及时将《宪法修正案》主动融入课堂教学中,从宪法的时代精神和重大意义,主要修正条款及出台背景等方面全面讲授《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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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总支进行《宪法修正案》集体备课
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萨海斌强调,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顺应了时代发展的社会需求,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内在要求和集中体现。作为高校法学专业的教师,应当在课堂讲授和理论研讨方面,全面领会、贯彻新时代的宪法精神,提升宪法等相关课程的教育教学水平,将思想统一到十九大报告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宪法修正案》的理念上来。
文字萨海斌 赵锐 李楠 摄影 段灵芝 责任编辑 曹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