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体育学院岳冠华副书记、辅导员杨杰、专业教师姜廷波、曹丹丹老师组织带队,体育学院全体学生赴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了法治教育活动。

在少管所内,服刑人员用亲身经历现身说法,使大家清醒地认识到了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并通过现场提问的方式,服刑人员讲述自己的牢狱感受,告诫同学们当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在观看服刑人员集体表演的《假如再给我一天自由》时,同学们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他们对被害人家庭的愧疚、对自由的渴望和对家人的思念。
此次法制教育,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提升了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促进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文明校园。
(体育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