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17]2号)的各项要求,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由主管校长牵头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和由纪检监察机构组成的督查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复试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等;成立以首席学科带头人或院(系)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复试实施细则的制定以及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三)坚持客观评价,以人为本。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三、复试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我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具体工作由院(系)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科成立以首席学科带头人或院(系)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学科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具体实施。
各学科的复试工作小组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加强对复试工作小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符合学科专业条件的专家、教授组成,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在复试结束当天上交学校复试工作领导组。
四、复试对象
(一)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即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的考生。所有调剂的考生(既包括接受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受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调剂前提是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也符合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调剂等环节的具体规定由相关学科制定细则,必须在中国研招网上通过研究生调剂系统申请且已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方可参加复试。
(三)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五、复试程序
(一)考生提供的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4.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
5.本人近期一寸照2张(体检表、复试准考证各1张)
6.太原师范学院2017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
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内容与形式
1. 笔试
笔试包括英语笔试和专业课笔试两部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专业课科目按照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考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笔试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进行。
2. 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专业测试占40分,综合素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占40分,英语口语测试占20分。面试成绩一般以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记,面试情况要有详细记录。
(1)面试人员组成
面试分组进行(具体由各学科根据研究方向和招生人数安排),每组安排不少于5名面试考官,原则上由学科带头人、硕士生导师组成,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办法
考生根据分组进入候考区(宣布面试流程及纪律),依顺序进行面试,进入考试区后,从题库中抽取试题当场回答。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面试专家独立为考生打分。各招生学科的面试办法参照学科面试细则。
招生学科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体检
资格审查后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教学厅[2010]2号)制定。体检不通过者不能录取。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体检地点:校医院
体检证件:考生带免冠一寸近照1张,带身份证备查,体检费用自理。
注意事项:体检前一天晚上12点之后到体检前不进食,需要空腹!
(四)艺术专业
艺术专业考生的复试根据学科特点,由各学科自行组织确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必须包含20%的英语口语测试成绩,由各学科以纸质形式,由学科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科所在院系公章报回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
六、复试成绩评定
(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2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及录取
(一)调剂
被我院接收的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二)录取
录取原则: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学科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录取。
1. 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被我校待录取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点击“查看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状态一般情况默认是 “考生已确认待录取”的,考生无须再确认,系统自动完成确认。
2. 全部拟录取考生须在我校发拟录取通知(在研招系统上发送)后24小时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并回复同意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为避免错过拟录取,请在复试结束后多次登录系统查询,待录取状态栏为 “考生已确认待录取”则表明已被我校待录取。
3. 为避免无法联系到考生,请更换电话的考生在复试期间联系院系和研究生处工作人员予以登记。
4. 所有录取名单必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复试纪律及其他
在复试过程中,复试领导组和督查组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监督,组织复试教师、秘书及工作人员学习国家教育部有关面试纪律的规定。执行回避政策,对研究生招生信息及时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信访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受理考生投诉举报。要严明招生纪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所有招生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学校提供方便的食宿条件,费用自理,需要住宿的考生请报到时登记。
九、复试时间与地点
(一)复试时间安排
日 期 |
工作安排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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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星期日) |
下午 |
14:00-18:00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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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星期一) |
上午 |
8:00-10:00 英语笔试 |
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及听力。专业课、加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
10:30-12:30专业课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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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00-18:00 综合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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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21:00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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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星期二) |
上午 |
7:30-12:00考生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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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2:10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二 |
(二)资格审查地点:求真楼B座231
复试地点:求真楼B座,详见复试准考证背面。
(三)凡无故逾期不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十、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站
时间: 3月24日-4月底
网站:1. 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http://yjsc.tynu.edu.cn
2.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一、乘车路线
(一)太原火车站—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乘坐902路公交车到太原师范学院站下车,由南门进入学校。
(二)太原南站—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乘坐909路公交车到太原师范学院站下车,由太原师范学院南门进入学校;乘坐903路公交车到太原师范学院东门站下车,由东门进入学校。
(三)榆次火车站—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乘坐11路公交车到太原师范学院东门站下车,由东门进入学校。
(四)自驾车考生请由太原师范学院南门进入,按照指引到达考场。
考生咨询电话:0351-3179270 0351-3179271
邮 箱:tysyyjsc@163.com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351-2167842
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