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笔试、面试等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1. 复试工作领导组
2. 院(所)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组
3. 专业复试小组、英语复试小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复试小组
三、复试内容
1. 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下载政审表)
资格审查要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主要核查考生《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审核毕业后参加工作年限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的同时需提交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政审表)。本校教职员工参加复试需经人事处备案,报名资格的审核由校人事处配合。
2. 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面试)
具体内容包括:
专业素质和能力
(1)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 外语听说能力;
(3)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专业课必考科目测试(笔试)
4. 同等学力加试课目测试(笔试)
5. 体检
四、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4月17日9:00---17:00 | 交纳复试费 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 坞城校区各学院(所) MBA考生在育才楼510教室 |
4月18日8:30---18:00 | 专业面试、英语面试 | 参见《面试安排》 |
4月19日8:30---11:00 | 专业课笔试 | 参见《笔试安排》 |
4月19日14:30---17:30 | 同等学力人员加试 | 坞城校区育才楼608教室 |
4月20日8:00---10:00 | 体检(空腹) | 坞城校区校医院 |
五、具体要求
1.专业课必考科目根据招生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命题,考试时间2.5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
2.专业课面试由所属专业5名评委组成。专业课面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的方式,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格。
英语听力、口语面试小组由经贸外语学院教师组成。面试试题难易程度参照攻读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英语考试中关于听力和口语的要求,时间为5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格。
英语听力、口语面试和专业面试可交叉进行。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时间5分钟,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
4.体检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由校医院负责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5.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为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按照本专业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
6.校内调剂考生按调剂后的专业参加复试。
7.考生需持复试巡回单、初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复试。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即实行一票否决制。
(1)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 英语听力、口语面试不合格者;
(4) 专业测试(笔试、面试)不合格者;
(5) 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
(6) 体检不合格者;
(7) 经查实所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
(8) 凡有作弊、违规行为者;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换算为100分,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70%。具体公式为:
初试成绩/500 ×100×70%
复试成绩包括:
(1) 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
(3) 专业课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换算为100分,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30%。
入学总成绩计算公式:
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500 ×100×70% + 复试成绩/300×100×30%
七、校内调剂考生复试规定
1. 我校金融学、会计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四个专业按计划录取人数单独划定专业复试分数线,即在单科达到2009年B类地区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以上四个专业的复试总分分数线分别为:
金融学专业328分
会计学专业322分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327分
社会保障专业347分,
其它专业复试分数线按2009年B类地区国家复试最低复试分数线划定。
2.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已达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但未能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可调剂至我校相近专业,也可向校外调剂。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应在信息公布后,及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我校按照考生提交申请表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调剂,可调剂专业按计划录满为止,其余考生可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网向外校调剂。
3.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向校外调剂,需在2009年4月15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八、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政治复试
政治复试(笔试)内容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时事政治。
九、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复试工作的监督,严肃处理各种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校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待教育部批准录取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大约在6月下旬。
4.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设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7666894,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复试工作领导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 实行回避制度。与本次复试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必须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