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推动高等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机构
1. 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 长:原梅生(校长)
副组长:赵润廷(校纪检书记) 王建中 张如山
成 员:杨全平 董兆军 孙国强 油晓峰 张建军
职 责:负责对我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确定复试主要内容、方式,复试评价标准、程序;组织开展复试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 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
组 长:各硕士点所属院(系)、经贸外语学院院长(主任)
副组长:院(系)党总支书记
成 员:各硕士点导师组组长
3. 专业复试小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复试小组、英语口语面试小组
职 责: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和招生复试工作组指导下,根据面试评分标准,具体实施面试和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专业所属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考核包括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
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复试小试设秘书一名,秘书主要职责:记录面试情况、复试成绩登记、资料整理,复试工作结束后将所有资料报研招办。
三、复试内容
1. 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 专业课必考科目测试
3. 专业课面试
4. 英语测试(听力、口语)
5. 体检
6. 同等学力加试课目测试
四、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4 月 21 日 14 : 30---17 : 30 | 交纳复试费、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 研究生学院(北校区) |
4 月 22 日 8 : 30---18 : 00 | 面试(包括英语口试、专业课面试) | 北校区教室 |
4 月 23 日 8 : 30---11 : 30 | 英语听力测试( 30 分钟);专业课笔试(150分钟) | 北校区教室 |
4 月 23 日 14 : 30---17 : 30 | 同等学力笔试 | 北校区教室 |
4 月 24 日 8 : 00---12 : 00 | 体检 | 校医院 |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要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主要核查考生《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审核毕业后参加工作年限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本校教职员工报名资格的审核由校人事处配合。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的同时须交原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鉴定表附后)。
六、具体要求
1 .专业课必考科目测试由各专业所属学院(系部)根据我校招生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组织命题,考试时间 2.5 小时,满分 100 分。
2 .英语听力题型及难易程度参照 2002 年攻读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英语考试中关于听力及外语口语要求,由经贸外语学院掌握,考试时间 30 分钟,满分 50 分。
3 .面试包括英语口语测试、专业课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三类面试组。
英语口语主要测试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它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时间 5 分钟,满分 50 分。
专业课面试是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测试,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时间 10 分钟,满分 100 分。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时间 5 分钟,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
4 .体检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由校医院负责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
5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专业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 100 分, 60 分及格。
6 .调剂考生的专业课笔试按其第一志愿专业或相近专业参加笔试。
7 .达线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复试。
七、复试原则
1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达到 2006 年国家规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 1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 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 3 )英语测试(听力、口语)不合格者;
( 4 )专业测试(笔试、面试)不合格者;
( 5 )同等学历加试不合格者;
( 6 )体检不合格者。
八、复试基本要求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1)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 外语听说能力;
(3)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九、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换算为 100 分制。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 70% 。具体公式为:
初试成绩
--------- × 100 × 70%
500
复试成绩包括:
( 1 )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占复试成绩的 70% ;
( 2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合 100 分,占复试成绩的 15% ;
( 3 )专业课面试由等级分转换为百分制后,占复试成绩的 15% 。
复试成绩占入学总成绩的 30% 。
入学总成绩计算公式 :
初试成绩
--------- × 100 × 70% + 复试成绩× 30%
500
十、调剂考生复试的相关规定
1. 调剂考生不参加入学总成绩的排名;
2. 调剂考生按照其报考第一志愿专业与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复试。
3. 调剂考生复试以我校收到《报考 200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或本人考试试卷为准。具体名单在 4 月 15 日左右在网上公布。
十一、关于工商管理硕士( MBA )政治复试笔试
政治复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时事。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回答考生有关面试质疑问题。
3.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校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4.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5.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6 .与本次复试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专业名称 | 加试课程 |
政治经济学 | 《资本论》、经济学说史 |
西方经济学 |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 毛泽东思想概论、思想品德 |
金融学 | 中央银行学、证券投资学 |
财政学 | 政府预算管理、税务管理 |
经济法学 | 商法、民事诉讼法学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运筹学基础、计算机基础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
劳动经济学 | 组织行为学、社会保障概论 |
社会保障 | 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
国民经济学 | 经济政策、区域经济学 |
会计学 | 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 |
旅游管理 | 旅游学、旅游市场营销 |
国际贸易学 | 世界市场行情、国际贸易函电 |
产业经济学 | 商品流通概论、价格学 |
企业管理 | 战略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
农业经济管理 | 农村合作经济、政治经济学 |
经济思想史 | 中国商业史、经济学说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