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招生单位复试结果,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确定(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具体名单见附件。正式录取名单由山西省招办和教育部审查通过后确定,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若对拟录取人员的录取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检委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351-701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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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招生单位复试结果,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确定(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具体名单见附件。正式录取名单由山西省招办和教育部审查通过后确定,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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