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招生工作领导组会议决定,确定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录取名单
见附件1。
2、缴费办法
请被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于4月22日10:00-11:30,14:30-16:30将第一学年学费8000元交我校计财处.
地址:新校区行政楼1层计财处
收费人:冯老师
缴费要求:可由他人代缴,接受刷卡、现金,不接受转账,妥善保管好缴费收据,入学报到时持缴费收据换取正式发票。
3、拟录取资格取消及待录取递补
截止4月22日下午16:30前未交学费的拟录取考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缴费结束后研招办将缴费名单交至各二级学院。如有缺额,由二级学院按规定递补缴费、录取。
4、拟录取通知发布
4月22日19:00前研招办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对已缴费拟录取考生发布拟录取通知, 22:00前考生点击确认,接受拟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未点击“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由二级学院按规定递补缴费、录取。
研招办
201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