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 200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并公布 200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 4 月 18 日 — 19 日)
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最高学历成绩单(加盖所在单位或教务部门公章);
2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申请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只限 2009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在山西医科大学网站( www.sxmu.edu.cn )下载。
3 、政审表,由考生在山西医科大学网站( www.sxmu.edu.cn )下载。政审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应说明考生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签盖公章后直接寄送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和复印件;无派遣考生可由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或原毕业院校就业办)出具证明材料。
5 、应届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签章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 、能够证明考生科研或业务能力的论文、四、六级英语合格证(成绩单)或科研成果等其它材料。
7 、推荐免试 生不再 参加复试,但需参加资格复审,并由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 )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必修课及公共课程没有出现不及格;
( 2 ) 至资格 复审前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1 、听力测试(共计 5 分):播放听力录音,根据提问做出答案选择。
2 、口语测试(共计 5 分):包括考生自我介绍、就某一情景或短文进行对话。每生测试时间不少于 5 分钟。
测试时间:4月 18 日- 19 日; 地点:外语系
(三)专业课考试和面试
各院系、教研室复试小组组织完成的有专业课测试、面试。
各院系要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生源情况和不同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特点,进一步完善复试办法,认真贯彻执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和科学学位研究生“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复试工作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对科学学位研究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技能、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对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同时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察。
1 、专业课测试:与面试同时举行。具体测试方式可以为笔试、专题讨论、病例分析、技能操作等形式,测试结果分为不及格、及格、良好和优秀。复试小组根据对考生的测试情况综合考虑给出专业课测试成绩并填入《复试登记表》中。
2 、面试:可采用口试、笔试、技能操作等一种或几种方式,全面考核考生知识结构、创新能力和心理人文素养。
复试小组要对初试合格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审核,以考生初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外语口语听力、专业课测试成绩,认真完成对考生专业知识考核及心理测试,综合上述各项指标,由复试小组评议,提出录取意见。
( 1 )面试时间: 4 月 24 日- 28 日,各有关院(系)要在此期间妥善安排面试工作,并由专人按照考生报考登记表中“考生联系方式”直接提前通知考生。
( 2 )面试地点:各二级院(系)指定。
(四)同等学力(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
需参加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考生须于 4 月1 8 日 -19 日将准备加试的科目在资格审查时报 研 招办。考试方式:笔试。
加试时间:4月 20 日下午 18 : 30 - 21 : 3 0 ;
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以考生所报考学科、专业的导师姓名排序,以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加权外语听力口语成绩(初试成绩 + 外语听力口语成绩)后排出名次,根据生源情况以 1 : 1-3 比例安排复试。
复试考生包含所有达 B 类国家初试合格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和收到复试通知调剂我校的第二志愿考生。
三、录取工作安排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基础医学(含法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各学科、专业,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应届本科生)经复试合格,可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公费指标)硕士研究生。
2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含口腔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各学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应届本科生),初试成绩 达以下 标准:总成绩在 285 分以上(含 285 ),外国语、政治理论 46 分(含 46 分)以上,专业基础综合课 128 (含 128 )分以上,经复试合格可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公费指标)硕士研究生;未达上述标准者经复试合格,可录取为国家计划外(委培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3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含口腔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各学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成绩虽不达第 2 条要求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经复试为优秀,符合下列条款之一,可酌情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公费指标)硕士研究生。
( 1 )承担或参与山西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三年内(至 2009 年 4 月 1 日止)以第一作者身份以“山西医科大学”为第一版权单位在国家级专业杂志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 1 篇,提供原件);在省级专业杂志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含 2 篇,提供原件);
( 2 )被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提供证书原件)。
4 、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校,经复试合格,一律录取为国家计划外(委培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5 、省内自筹经费研究生重新参加国家统考并达到国家录取线,其录取工作参照上述各条规定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经复试合格录取为国家规模硕士研究生。
省内自筹经费研究生拟跨学科、专业、更换导师复试并录取者,学制原则上为 3 年(从 2009 年算起)。
6 、调剂复试和录取
( 1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安排投档或面试,可在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内调剂复试和录取。
( 2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的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应届本科生),符合第( 1 )条规定,可申请参加 各基础 学科、专业的调剂,经复试合格,可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公费指标)硕士研究生。
( 3 )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应届本科生),符合国家规定的调剂复试标准,参照我校有关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经审核,可调入相同或相近专业,经复试合格,并依据考生本人情况酌情录取。
凡调剂到我校 各基础 学科、专业考生(只限基础医学、预防医学、药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各学科、专业),初试成绩达到国家 A 类地区录取线,经复试合格,可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公费指标)硕士研究生;其余可录取为国家计划外(委培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凡调剂到我校临床医学各学科、专业考生,经复试合格,一律录取为国家计划外(委培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7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 医 和扶贫)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考生在复试前须出具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并获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认可。
全部复试录取工作将于 5 月 5 日结束。
四、培养类型
临床各学科、专业硕士生的培养类型有“医学科学学位”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方式各有侧重,复试中由导师和考生双向选择并确定培养类型。
(一)专业学位:包括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 1002** )和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 450200 )两种类型。
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导师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相应临床学科、专业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两种类型的研究生均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招生计划,执行相同的培养方案,学制 2 年。
1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2)本人已在所报考学科、专业连续工作二年以上。
( 3 ) 只限第一 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省肿瘤医院、省儿童医院、省眼科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各临床医学学科、专业。
2 、报考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 1 )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同一初试合格线标准。
( 2 )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仅限报考 2009 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应届本科生)。
( 3 )被录取的考生一般应为国家重点院校和省属重点院校毕业的二本以上考生。
( 4 )招生计划: 100 名。其中第一临床医学院 35 名;第二临床医学院 35 名;医学影像系 10 名;麻醉系 10 名;儿科医学系 10 名。
(二)科学学位:基础医学(含法医学)、预防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护理学、口腔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各学科、专业及我校省内自筹经费研究生重新考入国家规模研究生一律执行“医学科学学位”的培养类型。
五、各院系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院系 | 电话 | 联系人 |
基础医学院 | 4135427 | 王凤威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4135356 | 徐计秀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3365775 | 杨育 君 |
第三医院 | 6128732 | 柳万里 |
公共卫生学院 | 4135047 | 贾 丽 |
法医学院 | 4135197 | 郝继莲 |
药学院 | 4690114 | 杨春荣 |
口腔医学院 | 13835133832 | 任秀云 |
儿科医学系 | 4135143 | 赵录英 |
护理学院 | 6610491 | 赵静萍 |
人文学院 | 4135275 | 卢 凛 |
麻醉系 | 4135025 | 孙艳飞 |
医学影像系 | 4639504 | 张瑞平 |
校外兼职导师的研究生面试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统一安排,协调解决。
六、本实施细则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