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1月,根据《关于推荐山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和山西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6]789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及时下发评选通知并精心组织了评选推荐工作,经过个人(集体)申报、基层单位推荐、学校组织评审,并征求了干部管理、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意见后,从3名申报人员和4个申报集体中评选出各1名(个)拟推荐人选(集体)上报省教育厅并最终获得表彰。
过去的一年,我校女教工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努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在教书、管理、服务育人战线上施展才华、建功立业,为推进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全校广大教工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学习她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学习她们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不懈追求,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信念,努力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