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 2008年1月19日至1月20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21日进行(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规范考生离场时间。从2008年起,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