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的前身是中国科学院煤炭研究室,于1954年在大连中国科学院石油研究所(即现在的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挂牌成立。1961年,煤炭研究室扩建为中国科学院煤炭化学研究所并搬迁至山西省太原市。1978年9月改名为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并沿用至今。
建所以来,山西煤化所以协调解决能源利用效率与生态环境问题和重点突破制约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先进材料瓶颈为目标,在能源和材料领域突破系列关键技术,满足国家能源战略安全、国防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重大需求。“十四五”时期,山西煤化所将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经济主战场,聚焦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围绕煤炭高效低碳利用、炭基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氢能与燃料电池核心关键材料、污染物协同控制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四个主攻方向,开展定向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系统集成创新,为国家能源与国防安全提供核心技术和解决方案,引领煤炭绿色低碳与高端炭基材料发展方向,成为我国能源、材料领域创新能力强、影响力大、不可替代的战略科技力量。截至2021年底,山西煤化所共有在职职工491人。其中科技人员390人,包括研究员及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76人、副研究员及高级工程技术人员144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4人,山西省学术带头人14人,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8人。
山西煤化所拥有太原桃南园区、小店园区;拥有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间接液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碳纤维制备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山西煤化工技术国际研发中心以及与潞安集团共建的国家煤基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研发单元;中科院(山西省)炭材料重点实验室、山西省粉煤气化工程研究中心、山西省生物炼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西省石墨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山西省热塑性复合材料工程研究中心、与太钢集团共建的山西省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院、省级研发单元以及应用催化与绿色化工实验室所级研发单元。
山西煤化所是198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设有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点;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2个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点及1个化学博士后流动站。目前在所的博士生导师56人,硕士生导师68人,在读研究生400余人。我所一贯注重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研究生已成为科研创新的生力军,取得的研究成果日益受到国内外同行的广泛关注,历年来培养的博士生曾荣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国家发明技术二等奖”、“全国优秀青年化学家”称号及“国际催化青年科学家奖”等国内外重大奖项,两百余名博硕士研究生荣获过“国家奖学金”、“中科院院长奖学金特别奖”、“中科院院长奖学金优秀奖”及“壳牌奖学金”、“德国西格里优秀研究生奖”、“中科合成油优秀科研奖”、“潞安能源化工优秀奖学金”等各种奖励。
2023年我所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54名左右,含直博生9人左右,硕转博生27人左右,普通招考博士生18人左右。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回定向单位就业。详细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情况见《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地处太原市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雅,住房条件宽松,所内配有齐全的现代化仪器设备和丰富的科技情报资料。我所招收研究生全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
热忱欢迎应往届硕士毕业生及立志深造的青年学者报考。
一、培养目标
我所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3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各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或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或以上科研课题。
3.符合所报考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我所相关专业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3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
1.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4.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五)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各相关培养单位确定。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六)本校全日制优秀在学硕士生报考硕转博的,按所在培养单位的具体要求报考;非全日制在学硕士生不得以硕转博的方式报考。
(七)本科毕业于国科大且参加1+4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计划的考生,按照签署的培养协议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并参加相关培养单位的考核或考试。
(八)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九)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的培养单位和导师进行如实说明,并按照报考的培养单位相关要求执行。如不能按照培养单位和导师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十一)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直博生按照推免生的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须与我所招生导师取得联系。所有硕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统一报名。
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和拟报考培养单位的网上报名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2年10月24日-11月04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只有硕转博考核报名(生源范围为第五学期本校在学硕士生,即2020年秋季入学硕士生),没有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12日,全天受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二)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公告,网上报名时应务必认真准确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三)“申请-考核”制考生导师审核
1.2023年我所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研究生办公室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指导意见》和导师当年度已录取学生人数核定招生名额,向导师核发《报考导师初审表》。
2.考生在我所网报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2日)前,将个人简历、发表论文、获奖情况、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发送邮件至报考导师。
3.导师将根据招生名额和考生情况,进行初选;并须在2023年1月13日前将《报考导师初审表》交至研究生办公室。考生一经选定导师,直至录取结束不得更改。
(四)“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我所网报截止时间前,向我所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下列书面材料(请按照顺序整理):
1.《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在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中心”栏目的“博士招生”区下载),须考生本人签字。
2.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政审表》(政审表在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中心”栏目的“博士招生”区下载),考生政审意见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3.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其中考生自述内容应包括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须考生本人签字。
4.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不包括报考导师)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报考的培养单位招生部门,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5.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
6.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复印件、硕士或博士论文评议书、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一般在学位授予单位,复印后由档案部门加盖公章)、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
7.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印在同一面A4纸上)。
8.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在报到前查验学历证书和认证报告的原件和补交复印件)。
9.能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首页(请勿提交未接收或未发表的论文;如导师为文章第一作者,同时需提交导师签字的说明)、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专利(受理或授权通知书、专利申请时的可证明学生排序的作者排序页)、获奖情况等复印件。
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提供“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格式自拟),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公章。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报考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其他有关材料.
硕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招生部门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所在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我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研究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直至录取结束。
在复试阶段还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申请-考核”制考生考核内容
获得导师初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分为“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两部分。
“形式审核”: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及考生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一致性、真实性、合理性、完备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形式审核”不通过者,不发放准考证。
“学术审核”:重点审查考生业务能力和培养潜力,对每一名考生采取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打分;平均分不低于60分审核通过。“学术审核”不通过者,不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我所“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暂定在2023年4月,届时请考生留意我所官网通知。
笔试环节:笔试由研究所统一组织命题及考试,笔试考核科目3门,请参见我所博士招生目录。
面试环节:由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给出综合面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上述“综合考核”,还须参加政治理论加试及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加试科目与初始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届时请考生留意我所官网通知。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参与各培养单位的“申请-考核”制考核,须参加全校统一考试。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各培养单位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
六、考试时间
实行“申请-考核”制的综合考核暂定在2023年4月,届时请考生留意我所官网通知。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试:
外国语:2023年4月8日上午8:30-11:30;
政治理论:2023年4月9日下午2:00-5:0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两门的业务课和同等学力考生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考试:一般安排在4月8日下午和9日上午。
七、体格检查
体检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八、录取和入学注册
1.各培养单位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考评成绩(含考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成绩、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培养单位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所在培养单位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3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3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九、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生的,入学后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十、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国科大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形式主要为全日制。
1.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为3年或4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或6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或6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十一、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二、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三、其他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校相关培养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复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的后果,我校相关培养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可同我所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27号 山西煤化所研究生办公室
邮 编:030001
联系人:袁老师
电 话:0351-4040494-801
邮 箱:yjsb@sxicc.ac.cn
网 址:http://www.sxicc.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