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的前身是中国科学院煤炭研究室,于1954年在大连中国科学院石油研究所(即现在的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挂牌成立。1961年,煤炭研究室扩建为中国科学院煤炭化学研究所并搬迁至山西省太原市。1978年9月改名为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并沿用至今。
五十多年来,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逐渐发展壮大,已经成长为高技术基地型研究所,主要从事能源环境、先进材料和绿色化工三大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从基础研究到工艺过程开发直至产业化的科技体系已经逐渐完备。山西煤化所在各个历史时期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迄今为止,研究所先后获得全国科学大会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奖等各项成果奖180余项,获准国家授权专利630多项,一些重大科技成果已经在企业得到推广应用,为国家获得数十亿元的经济效益。
进入21世纪,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顺应时代要求,凝练科技目标,实施机制创新,调整确立新的发展战略:围绕煤炭优化利用,继续在能源环境、绿色化工和先进材料三大领域加强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科技创新研究,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将致力于实现基础研究国际化、高技术研究产权化,应用研究产业化,致力于为国家提供满足能源战略需求与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成果和高层次科技人才。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学位授予单位之一。设有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点;材料与化工1个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点及1个化学博士后流动站。目前在所的博士生导师44人,硕士生导师67人,在读研究生300余人。我所一贯注重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研究生已成为科研创新的生力军,取得的研究成果日益受到国内外同行的广泛关注,历年来培养的博士生曾荣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国家发明技术二等奖”、“全国优秀青年化学家”称号及“国际催化青年科学家奖”等国内外重大奖项,两百余名博硕士研究生荣获过“国家奖学金”、“中科院院长奖学金特别奖”、“中科院院长奖学金优秀奖”及“壳牌奖学金”、“德国西格里优秀研究生奖”、“中科合成油优秀科研奖”、“潞安能源化工优秀奖学金”等各种奖励。
2021年我所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54名左右,含直博生10人,硕转博生25人。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回定向单位就业。
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地处太原市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雅,住房条件宽松,所内配有齐全的现代化仪器设备和丰富的科技情报资料。我所招收研究生全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
热忱欢迎应往届硕士毕业生及立志深造的青年学者报考。
一、培养目标
我所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我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1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各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名。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或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或以上科研课题。
3.符合所报考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我所相关专业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1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
1.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之后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五)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详见我所“2021年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六)我所全日制优秀在学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按所内硕转博考核方案的具体要求报考。
(七)本科毕业于国科大且参加1+4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计划的考生,按照签署的培养协议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并参加相关培养单位的考核或考试。
(八)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九)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考生需保证脱产学习时间,如不能按照培养单位和导师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不予录取。
(十)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十一)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我所2021年进行春季、秋季两次招生。春季不对外招生,普通招考的考生请关注秋季招考信息。
2.报名时间:
春季博士网报时间: 2020年10月10日-10月25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只有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没有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秋季博士网报时间: 2020年12月12日-2021年1月12日,全天受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3.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报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请正确详细填写,档案调取、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均直接采用报名填写信息。
4.考试考务费用
博士报名考试费用200元。报名考试费请于网报截止日期前通过工银e缴费进行支付,以便准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路径:关注我所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中“我的服务”→点击“博士报名缴费”即可。
注意事项:在“单位名称(姓名)”栏中填写考生姓名,在“博士报名费”栏中填写金额(200),随后完成缴费即可,首次使用需要验证手机号及绑定本人银行卡,缴费完成后保留缴费成功的截图。
5.网上报名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2021年1月13日前向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书面材料(顺丰等快递邮寄或送交均可,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交的以送交时间为准):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我所研究生办公室,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6)自愿提交材料: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其它可以体现本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考生已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
(7)缴费成功截图的复印件。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要求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6.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8.报名结束后报名费、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英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2021年3月27日-28日
外国语:3月27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3月27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3月28日上午8:30-11:30
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我所复试方案规定进行,请届时参阅“复试规程”。
5.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不少于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复试前通知相关考生。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由中国科学院大学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2021年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的,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相关待遇。
同时,我所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目前,我所招收的国家计划学历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设置为六个类别,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
八、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主要实行全日制的培养方式。
1.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其它
1.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edu.sxicc.ac.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或同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联系人:孔鹏
电 话:0351-4040494-801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27号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030001
网 址:http://www.sxicc.ac.cn/
E-mail:yjsb@sxic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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