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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09年硕士生招生问题解答

2008-10-05 12:37:59  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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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特就本年度招生咨询中的常见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自 2007 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学校各方面资金的投入, 建立和实施全新的以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具体见《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尽最大可能帮助广大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选拔及考试(初试)方式

      除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部分推荐免试(免初试)生外,按命题方式分类,目前有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本校单独考试等考试方式。我校绝大多数专业均以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的方式招生,以联合考试方式招生的专业有工商管理硕士( MBA )、法律硕士( J.M ),以单独考试方式招生的专业详见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三、入学考试初试科目改革的具体举措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改革的有关精神,我校调整初试科目的措施如下:

    1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各专业的初试科目设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其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 300 分,且大部分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门数不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各专业的第四门科目设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该科目实行全国联合命题。

    3. 护理学专业第三门考试科目设为“护理综合”,该科目由我校根据统一的考试大纲自行组织命题。

    4. “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设为一门考试科目,即“数学三”。

    四、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是否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临床医学各专业招生类型分为科研型及专业学位两种。科研型研究生主要培养从事医学科学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在招生目录研究方向栏内注有具体研究方向,报考此类研究生无需医师资格证书。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培养以“临床技能训练”为主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在招生目录研究方向栏内注有“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报考此类硕士生,历届生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复试时须交验此证;无证报考者,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生不受此限制。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硕士生有何特殊要求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硕士生,除符合报考的一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大专毕业 2 年或 2 年以上,并通过 8 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需提供成绩单),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者同等学力(含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六、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程序

      凡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具体程序详见《复旦大学 2009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办法》。

    七、报考办法和时间

      考生应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为“ 3102 ”)或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为 2008 年 10 月(具体时间和报名网址可提前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并于 11 月 10 日 至 14 日到相应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交费和拍照,其中 MBA 考生和单考生只能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只能到复旦大学进行现场确认、交费和拍照; 2009 年 1 月初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月下旬复试(采取差额复试)。

    八、现场确认与考试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与考试地点必须一致。外地统考生在当地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 ( 初试 ) ;单考生和 MBA 考生、上海市统考生,均在复旦大学现场确认和考试。有关统考生报考具体事项,可向当地省(市)高招办咨询。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携带报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九、录取程序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我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由各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确定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其中破格复试或拟破格录取名单须提交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十、其他常见问题

    1. 报考年龄限制

      考生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2. 是否允许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

    考生可以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我校研究生,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 报考人数与录取比例

      一般而言 , 我校经济、管理、新闻、法律、计算机及临床医学各专业报考人数相对较多,而理科基础学科有关专业报考人数相对较少。关于各专业报考与录取的具体情况,可参考《复旦大学 2008 年硕士生招生各专业报考录取人数统计》或向有关院系咨询。

       4. 体检

      考生录取后在入学时体检,体检标准与本、专科生招生一致(具体可向我校医疗保健中心咨询,电话: 021-65642718 )。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 关于在职学习

      在职学习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种类型:

      ( 1 )学历教育:凡于 2009 年 1 月参加全国统考、 MBA 联考、 J.M 联考及单独考试,录取后以在职人员身份来校学习者,均属学历教育。经培养合格,将颁发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 2 )非学历教育:凡于 2008 年 7 月报名, 10 月参加工商管理硕士( MBA )、法律硕士 (J.M) 、公共管理硕士 (MPA) 、公共卫生硕士 (MPH) 、工程硕士、会计硕士( MPAcc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 MTI )等专业学位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并在录取后以在职人员身份来校学习者,均属非学历教育。经培养合格,只颁发学位证书。

      此外,凡通过课程进修等形式来校学习,并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方式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者,也属非学历教育。受理部门为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咨询电话: 021-65642674 。

       6. 关于考试参考资料和考前辅导班

      我校招生部门不对考生提供备考用书、考试大纲、复习资料及历年试题,也不组织和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考生可根据所报专业,自行复习备考。

    、关于港澳台人士报考硕士生

      报名时间: 2008 年 11 月 20 日至 12 月 19 日(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确定公布)。
      报名及初试地点:
      ( 1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州市中山大道 69 号,电话: 020-38627813 )
      ( 2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铜锣湾摩顿台 5 号百富中心 16 楼,电话: 00852-28936355 )
      ( 3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电话: 010-68945819 )
      ( 4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澳门巴掌围斜巷 19 号南粤商业中心 8 楼,电话: 00853-3969368 )
      初试时间: 2009 年 4 月上中旬。
      复试时间及地点: 2009 年 5 月中下旬,复旦大学。
      招生类别:我校只招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二、关于外籍人士报考硕士生

      招生咨询及报名受理部门:复旦大学留学生办公室,电话: 021-65642258 ,网址: http://www.fso.fudan.edu.cn 。
      报名受理时间和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由复旦大学留学生办公室确定。
      招生类别:除国家公派交流项目外,我校只招收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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