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和组织形式
1.复试由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并对复试结果负责,由研究生部具体组织实施。
2.原则上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和学科进行分组复试。每个专业组设组长一名,负责此次研究生复试的统一协调和组织,每个专业组由5名以上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面试考核小组。
二、复试要求
按照单科成绩大于60分,总体复试比例约为1.5:1的原则,统筹兼顾报考专业,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见附件1。
报考专业 |
英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成绩 |
环境科学 |
≥60 |
≥60 |
≥60 |
>200 |
环境工程 |
≥60 |
≥60 |
≥60 |
>195 |
海洋化学 |
≥60 |
≥60 |
≥60 |
>210 |
海洋生物学 |
≥60 |
≥60 |
≥60 |
>220 |
三、复试材料提交
1. 资格审核材料:
① 准考证
② 有效身份证件
③ 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
④ 《政治审查表》(加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或学校学院公章)(原件)
⑤ 《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字)(原件)
⑥ 硕士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原件)
以上文件电子版①-⑤扫描后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资格审查材料。①-⑥复印件(或原件)邮寄至海岸带所研究生部。
2. 学术能力证明材料:
①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② 硕士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③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有参考价值材料(只提供有价值的材料)。
④ 应届生提交开题和中期报告内容。往届生提交硕士毕业论文摘要、论文评阅书。
⑤ 其他可以证明科研潜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
以上文件按顺序排好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学术能力材料。
以上两个pdf文件整合好后于4月28日17:00前一起发送到研究生部邮箱yjs@yic.ac.cn,邮件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复试材料提交。
四、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5月6日上午9:00
复试形式:腾讯会议(会议号见QQ群通知)
复试及相关材料提交时间节点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4月28日(周四) |
17:00前 |
提交资格审查和学术能力材料电子版 |
分别整理成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姓名-资格审查材料,报考专业-姓名-学术能力材料 |
5月4日(周三) |
17:00前 |
提交复试ppt |
PPT或PDF等无声音格式的材料需配文字介绍 |
5月5日(周四) |
12:00前 |
提交体检表电子版 |
体检表扫描件,命名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体检表 |
5月6日(周五) |
09:00-12:00 |
综合面试 |
分组及面试具体信息将通过QQ群通知 |
5月10日(周二) |
17:00前 |
提交纸质版材料 |
所有纸质版材料在此之前提交 |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综合素质:通过材料审核及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协作、社会实践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素质。了解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心理素质及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学术水平: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及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对本专业的研究兴趣和认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新能力。同时结合考生开题、中期报告、学位论文及发表的学术成果等材料的审查,考察其学术能力。
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和专业文献的阅读与理解能力。
参加复试的考生准备8分钟左右的ppt,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简历(从大学开始),硕士论文主要内容,创新点,难点,学术成果情况,读博设想等,在职考生应偏重实际工作内容。
请各位同学在5月4日下午17:00前将面试ppt(文件名:报考专业-姓名-面试ppt)、发送至海岸带所研究生部邮箱yjs@yic.ac.cn。
六、体检
鉴于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正规医院自行进行体检,并通过寄送方式提交纸质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体检医院骑缝章(附件2),5月5日12:00前将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提交研究生部邮箱yjs@yic.ac.cn。如遇疫情封控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体检者,也可以先提供近6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需与附件体检表项目相同),待解封后再提交正式报告。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进行。
七、录取原则
1.依据初试与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依次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录取成绩的60%。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40%+复试成绩×60%。
3.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拟录取考生入学前未取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公示与复议
1.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拟录取名单经所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将在复试后一周内在海岸带所网站公示。
2.实行复试结果复议制度。所纪委全程监督,会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管。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其复试成绩或复试过程有异议者,可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一周内向所纪律监督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调查属实者给予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九、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5-2109011
邮箱:yjs@yic.ac.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