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院2011年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体检的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关于考试科目的说明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本校自主命题。
三、招生专业代码后注“Δ”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科。
四、招生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潍坊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