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83)教研字第11号文《研究生外国语学习和考试的规定(试行草案)》和国家教委教研办[1992]22号文件精神,现对我院学位研究生外国语学习和考试做如下规定:
一、第一外国语
1、第一外国语是一门学位课程,是每个学位研究生的公共必修课,学习时间为一年,每位研究生在入学后均应进行第一外国语学习,并参加学位课程考试。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硕士研究生须达到下列要求,才能通过学位课程的考试:
(1)语言基础部分:A、能理解性掌握5000个左右的常用单词和500个左右常用词组,复用性掌握其中2000个左右的基本词,认知120个左右常用词根和词缀,并能根据构词法识别派生词。B、能较熟练地应用语法知识,能理解语法结构复杂的长难句。C、能较熟练地阅读一般性文章,阅读速度每分钟60~70个词以上,理解正确。D、能按具体要求在一小时内写出250个词左右中等难度的短文,语法基本正确。能借助词典,将有相当难度的一般性题材文章译成汉语,理解正确,译文达意。笔译速度达到每小时350个左右单词。E、对题材熟练、难度不大,基本上没有生词,语速度为每分钟120个单词的听力材料,一遍可以听懂,理解中心思想和主要内容。F、能进行简单的日常对话。
(2)专业外文资料阅读部分:A、能阅读本专业中等难度的外文资料,速度每分钟80个词以上,理解基本正确。B、能借助词典将本专业的资料进行汉外文互译,外文译成汉文速度每小时不低于350个左右单词,要求理解正确,译文通顺;汉文译成外文,为一般难度的材料,速度每小时为250个左右汉字。要求正确表达思想,无重大语言错误。
3、考试方法:
语言基础部分:学位课程考试由外国语教研室主持。
专业外文资料阅读部分:应在第三学期由专业教研室指定一名外文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和导师共同对研究生进行考核。硕士研究生可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包括阅读和笔译,也可结合中期考核筛选同时进行。
4、两部分外国语成绩各自按百分制记,由主管部门将基础语言部分的成绩乘以百分之七十五,专业外文资料阅读部分的成绩乘以百分之二十五,而后相加做为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成绩。
5、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方可授予学位。
二、第二外国语
我院硕士研究生第二外国语暂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