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我校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录取时签订有关协议。
2.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期间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3.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和应用价值。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可不受毕业年限限制,但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可不受毕业年限限制,但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答辩。
三、报名(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缺一不可)
第一步:网上报名。考生在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近期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简称《报名登记表》)。
1. 请注意选择适合的现场确认点和考试所在城市,以方便现场确认和GCT考试;
2.请考生按照招生目录认真选择“报考领域”、“报考院系”和“报考研究方向”,“报考领域”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3.请报考085219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的考生查看我校招生目录,务必在“备注一”栏内填写本人所选择的专业课考试科目。
第二步:现场确认。考生本人(不能由他人代理)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会有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身份并确认报名信息及相关报名手续。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我校作为山东省的现场确认点之一,现场确认点设在东营校区,确认时间:7月12-15日。
四、入学考试(两段制考试方式,缺一不可)
第一阶段考试:
1.科目:全国联考GCT(考试大纲见《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成绩一次有效。
2.时间:10月25日上午8:30-11:30。
3.地点:由各省市指定(见准考证)。
4.准考证:考生自行打印,从10月15日开始,登陆信息平台下载。
第二阶段考试:由我校组织。
1.科目: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
2.时间:待定。
3.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校区。
4.流程:学院报到(资格审查、安排考试)→参加考试。
(1)资格审查: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GCT准考证、资格审查表、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授予学士学位证明进行资格审查并交纳专业课报考费用。
请考生提前登录信息平台(具体时间见我校研招办网页相关通知),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考生如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学院报到:到所报考学院登记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安排考试等事宜。
(3)专业课笔试:学校统一组织,由各学院负责。考生凭身份证、GCT准考证参加。
(4)综合面试:由各学院组织。
五、录取与入学
1.无学士学位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各领域录取总人数10%;测绘工程、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录取无学士学位人数可单列,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20%。
2.考生务必慎重选择报考领域,确认后不得更改。
3.根据考生两个阶段考试结果择优录取。
4.培养费用:项目管理领域培养费3.3万/人(指到我校上课学习者),其他领域培养费3万/人(指到我校上课学习者),入学前交纳。
5.录取的考生于2016年春季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