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有推免生均应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 (以下简称 “ 推免生登记表 ” ),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1) 请各院部组织推免生按要求认真填写(每人仅限一份表格),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请各院部于 10 月 16 日之前将此表交研招办,学校上报山东省的推免生名单以表格为准,不按期交表者视为自动放弃。
2 .表中第 1 页:
(1) 与接收单位有关的信息(接收推免生单位名称、代码、院系所、专业、方向、导师、地址和邮编等),外推同学应在获得接收函后填写;内推同学的接收单位即为我校,具体按院部推荐结果填写。
(2) 推荐学校(即我校)代码为 10425 ;
(3) 考生报名号应在网报成功后填写;
(4) 考生编号以及留校或外推不需要填写。
3. 表中第 3 页:个人信息要求真实准确,姓名、生日应与户口本及身份证一致,所有必填项目不可缺少(包括照片)。
4. “被推荐学生所在专业同年级人数”和“被推荐学生在本专业所有学生中综合测评名次”两栏由学院教学办统一填写。
5. 所在学校意见由研招办统一填写并盖章。
6. 外推同学的接收单位意见可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由对方单位 ( 学校 ) 完成。内推同学的接收单位意见由研招办统一填写。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