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08年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复试、录取意见,请各有关学院认真执行。
一、复试
1、复试原则
①复试工作应本着以人为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②复试分数线执行教育部“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基本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应为本专业招生计划的120%。
③复试应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所掌握的知识结构、外语水平(包括听力、口语测试)、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应变能力以及健康状况等。
2、复试内容
①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外国语学院的听力测试由外语学院自行安排。
②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一般情况下不得更改复试科目,如需更改必须报研究生处批准后方可执行。笔试科目要出A、B试卷,并有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考试由各学院组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成绩低于教育部规定的该专业门类单科分数基本要求者不予录取。
③面试:含实践能力、外语口语等综合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满分为130分。测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成绩计算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当场公布平均分数。面试及口语测试应有详细记录。
复试总成绩为上述三项成绩之合,满分为300分。
④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形式为闭卷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济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5+复试总成绩×0.4÷3,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4、调剂复试
①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可以在校内、外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
②对调剂复试的考生,应由考生本人填报调剂申请书并网上办理调剂手续,办理调剂手续及转递档案。调剂考生同第一志愿考生一起参加复试(未能参加第一批复试的调剂考生应按学校安排参加第二批复试)。
5、破格复试
对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经调剂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破格复试。破格复试条件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仅限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考生。
二、组织工作
1、各有关学院应组成院长、分党委书记参加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可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的优秀教师组成。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及密封阅卷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2、各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由学院负责向考生作必要的解释。复试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应盖章后于
3、2008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见附表。具体的复试安排(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名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应于
4、复试完毕后,各招生学院应于
5、复试后结果将在网上公示。举报电话:0531-82767682。
三、录取工作
1、复试工作结束后,研究生处将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后成绩排序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调拟录取考生档案并进行政审。
3、6月份向合格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济南大学研究生处
20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