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 2007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
试复试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 200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最低分数线和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 2007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最低分数线公布如下:
凡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中医学临床各专业(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在国家规定相应学科复试最低分数线基础上总分加 30 分、单科不变;其他学科专业执行相应学科专业的国家复试最低分数线标准(各专业具体复试资格线见附件)。请未达到我校复试资格线而又符合国家最低复试资格要求的考生抓紧联系向外校调剂,我们也将积极协助做好调剂工作。需要了解调剂有关信息的考生可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电话: 0531-82613116,办公地点:经十路校区教学楼309 。
特此通知。
附件:山东中医药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各专业最低分数线 点击浏览该文件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0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