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工作
1.审核招生专业的培养条件,根据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和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2.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努力开拓生源和办学途径;
3.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做好统招研究生和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报名工作,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阅卷和录取工作。
二、培养工作
1.指导各招生学科专业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
2.组织修订实施各专业研究生教学大纲,负责组织编写、审定研究生教材;
3.下达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审核研究生授课教师名单,组织研究生教学工作;
4.组织对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临床轮转、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评审答辩等诸培养环节的实施工作,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控;
5.修订完善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制度;
6.做好研究生培养经费的分配,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三、学位工作
1.按照国家学位工作条例,制定我校研究生学位工作管理制度;
2.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好学位评定及授予工作,办理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3.负责组织对硕士和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好硕士和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4.做好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学习资料的保存、整理及归档工作;
5.负责处理学位工作日常事宜。
四、学位点建设
1.加强学位授权点的内涵建设,积极培养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改善培养条件,提高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
2.负责组织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申报工作;
3.培育学科增长点,做好新增学科授权点基础工作;
4.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定期对研究生指导教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带教水平。
五、研究生管理工作
1.起草并执行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各项制度;
2.负责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3.加强研究生班级建设,搞好研究生三助工作;
4.负责研究生入学政审和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5.组织研究生考核评优工作;
6.协助做好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
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工作
1.根据国家资助名额和我校实际情况,拟定博士后进站人员计划;
2.负责入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的资格审核,并组织对其进行考核;
3.负责办理博士后科研人员入站、出站手续,组织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
4.做好博士后科研人员的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5.改进和完善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各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