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
(2)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应在三年内发表或出版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省级以上刊物,第一作者)或专著,或补修所申请专业4门本科段主干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具体补修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2.报名程序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处常年受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入学申请,获得资格认证的考生即可开始跟班学习。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考生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到指定现场(请于每年度3月初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现场报名地点,网址:www.cdgdc.edu.cn)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中、下旬。考生可与3月初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查询山东省考区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中、下旬。现场报名地点:山东省学位办指定报名点。
(3)资格认证时间:随时可以到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处办理资格认证。
资格认证需提交以下材料:①亲笔填写完整(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的《200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可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下载1式2份,并各贴近期同底片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1张;②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3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B5纸复印),最后学历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B5纸复印);③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山东理工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B5纸正反面激光打印1式1份,并各贴近期同底片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1张;④另交近期同底片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
3.课程学习和考试
(1)经我校审查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交费注册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应学课程见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课程学习可按申请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或通过自学等方式学习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我校拟根据报名情况在部分专业,利用双休日或假期单独编班集中辅导、讲授研究生课程,具体专业待报名后公布。
(3)课程考试:基础外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所申请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其它课程考试须与我校同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同卷进行。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4.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可在课程学习期间或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3)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
(4)学位授予按我校《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5.申请学位费用(1)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费用包括课程学习考试费、论文指导答辩和学位授予管理费等,学费共计12000元(校外班另议;已获得与申请专业一致的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的,可减免2000元),可分两次交清,每次6000元(首期学费6000元在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纳)。
(2)学员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费、跨专业申请学位学员补修本科段课程考试费等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申请人本人负担。
(3)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一般不退。
6.联系方式
邮编:255049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周路12号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办公楼607)
电话:(0533)2783482
联系人: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