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和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山科大研字〔2014〕15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14级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及工资关系均已转入我校),且为2016应届毕业生(二年制)。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学习成绩优良,年度内无补考科目。
(二)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得参评学业奖学金。
1.受司法机关处罚或2015-2016学年内受校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未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
3.中期筛选不合格;
4.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2014级硕士研究生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学年内学位课学分绩点须在80分及以上。
三、奖励标准及比例
1.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均分为两个等级:一等每生6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20%),二等每生4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50%)。
2.学校根据各学院参评研究生人数核算各等次学业奖学金名额(见附件1),由学院组织评审;若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不足可将名额增补至二等。
四、评审工作组织
2014级应届毕业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由各相关学院负责评审。学院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
(一)报送材料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A4纸正反打印),具体按学院要求执行;
2.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一份;
3.个人学术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
4.各学院统一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 A4横向单面打印,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一份。
以上材料的附件2一式二份、附件3一份纸质版交研究生工作部,附件3电子版以“**学院2014级应届毕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格式命名,发送至sdkdygb@126.com。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5月20日16点前,报送①学院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②2014级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材料。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加盖学院公章)。
六、学校审核、评审、公示
1.学校审核各学院报送的学业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
2.公示获奖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下半年报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贾强、侯超,联系电话:86057846、86057174;办公地点:办公楼209室。
七、工作要求
1.各 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细化评审要求,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学校支持和倡 导有条件的学院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量化指标体系,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指标进行科学赋分、量化,客观、综合评价 研究生的整体素质,教育引导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2.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学生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制定,评审及发放工作。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5月4日
附件:1.2014级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
3.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