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校拟在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生,现具体说明如下: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调剂考生为全日制本科专业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2、调剂考生的各科初试成绩应高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全国一区初试合格资格线。
3、工学、管理学专业要求初试科目含数学。
4、相同或相近专业可调剂录取,其中统考科目须与拟调剂专业使用的统考试题相同。
二、调剂范围和人数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学术型人数 | 专业学位人数 |
001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10 | 30 |
002 | 测绘科学与工程学院 | 10 | 30 |
003 | 地质科学与工程学院 | 25 | 30 |
004 | 土木建筑学院 | 35 | 30 |
005 |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 10 | 30 |
006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35 | 40 |
007 | 经济管理学院 | 80 | |
008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30 | |
009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15 | 20 |
01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5 | 20 |
011 | 文法学院 | 100 | |
012 | 外国语学院 | 30 | |
013 | 理学院 | 5 |
调剂学生中学术型除地质学科公费5人、计算机学科公费10人、数学学科公费5人,其余全为自费;工程硕士除项目管理外全为公费;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翻译硕士和法律硕士全为自费。
三、教育部4月2日开通网上调剂系统(http://yz.chsi.cn 或http://yz.chsi.com.cn),所有调剂考生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上提交申请(以原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可参加复试。
四、我校将及时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准考证原件。调剂考生在复试录取前不得随意更改报考志愿,否则将会影响正常复试和录取。复试合格确定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调取其人事档案和初试试卷。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86057150传真:0532-8605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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