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实施方案
一、考试目的
外语听力、口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其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和发音的正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
二、考试组织
外语听力测试由研究生教育学院统一组织,采用播放听力试题的方式进行测试。播放时使用调频电台,由考生自备调频接收设备和耳机,具体考场安排和播音频率在复试报到现场公布。
外语口语测试由各学院在综合面试时进行。各学院可聘请外国语学院的外语教师进行测试,也可根据情况自行组织测试。
三、评分标准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如下:
1、听力理解(30分)
通过考生对听力试题的答题情况,考查其听力理解能力。测试时,要求考生把答案填涂在专用答题卡上,学校采用光电扫描仪阅卷,得出考生的听力理解成绩。
2、会话能力(10分)
通过与考生进行外语会话进行考查,从对话时连贯表达思想的语言长短,内容的连贯性以及寻找合适词语而造成的停顿频率及长短等方面测试考生语言表达是否灵活,能否自然、积极地参与讲座或对话,话语是否得体,语言的使用总体上能否与语境、功能和目的相适应。
3、朗读(10分)
准备若干英语短文(或专业英语短文)供考生朗读,主要考查考生的语音语调,流利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以上三方面成绩之和为考生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二○○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