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5号)和《山东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山大研字[2005]5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招生单位应严格审查所有申请者是否符合学校公布的接收条件,全面衡量申请者的德、智、体表现,严格标准,宁缺勿滥,确保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二、工作安排
(一)校内推免生接收
1.复试:各招生单位应在9月26日对校内推免生进行复试。申请推免到本单位的校内推免生直接在本单位进行复试;申请推免到校内其他单位的校内推免生直接与申请单位进行联系,经申请单位同意后进行复试。复试应在通风条件良好的场所进行,并避免考生聚集。
2.体检:本校推荐免试的学生暂不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送拟录取名单:各招生单位应在相关网站及公告栏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在9月28日16:00前将加盖公章的拟录取名单、复试表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拟录取名单电子版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二)校外推免生接收
1.初审:研究生院将在9月22日12:00后对校外推免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将相关数据转至各招生单位。
2.复审:各招生单位收到校外推免生相关数据后,可在学校接收推免生条件基础上,制定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具体条件,确定复试名单。
3.通知:为保证外地推免生能及时到校参加复试,在复试名单确定后,各招生单位应在9月23日前通知相关考生。
4.报到:9月26日,校外推免生到各招生单位报到,各招生单位应为每一位考生测试体温,如发现考生有发热(腋温≥37.5℃)等流感症状,务必在第一时间报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资格审查:在报到时,各招生单位须对每一位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如下材料是否齐备:(1)有效身份证件;(2)由申请人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原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否则申请无效),证明信须明确注明申请人被推免为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或者专业学位研究生;(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成绩排名证明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4)山东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需要由2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考生还可提供如下材料:(1)获奖证书原件;(2)相关英语水平证明原件;(3)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4)各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复试:9月27日,各招生单位对校外推免生进行复试。复试应在通风条件良好的场所进行,并避免考生聚集。
7.体检:校外到我校参加复试的所有学生于9月28日上午空腹到千佛山校区医院进行体检。
8.报送拟录取名单:各招生单位应在相关网站及公告栏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在9月28日16:00前将加盖公章的拟录取名单、复试表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拟录取名单电子版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9.开具接收函:9月28日,各招生单位须携带校外拟录取推免生的推免资格证明信原件(须注明被推免为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或者专业学位研究生)集体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开具接收函。
为更加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研究生院设定的时间表(见附件)开展工作。
三、其他事宜
1.接收推免生须区分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获得学术型学位推免资格的考生可以被接收为学术型学位研究生,也可以被接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考生只能被接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
2.对于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推免生(含专业学位推免生),各招生单位应优先将其录取为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
3.对于接收跨学科或校外推免生较多的招生单位,学校将适当增加该单位统考生名额。
4.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各专业学位授权点(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政策与学术型推免生相同。
5.本通知所涉及的跨学科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包括学校各招生单位内跨学科推荐免试研究生。
6.总校接收威海分校推免生、威海分校接收总校推免生均为接收校内推免生。
7.9月22日12:00前仍没有报名的符合我校推荐免试条件的同学可直接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学院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附件:山东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时间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山东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时间表
时 间 | 工作安排 | 负责单位 | 备 注 |
9月22日 | 报送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名单 | 招生单位 研究生院 | |
9月22日 | 转发校外推免生名单 | 研究生院 | |
9月23日前 | 通知校外推免生参加复试 | 招生单位 | |
9月26日 | 校内推免生复试 | 招生单位 | |
9月26日 | 校外推免生报到 | 招生单位 | |
9月26日 | 审核申请材料原件 | 招生单位 | |
9月27日 | 校外推免生复试 | 招生单位 | |
9月28日 | 校外推免生体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照片一张) 校内推免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 千佛山校区医院 | 8:00-10:00空腹到千佛山校区医院体检 |
9月28日16:00前 | 1.上报校内、校外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包括电子版)及复试表 2.开具接收函 | 招生单位 研究生院 | 各招生单位须集体办理,不接受个人申请 |
9月28日—9月31日 | 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 招生单位 | |
10月中下旬 | 组织推免生网上报名 | 推免生 所在学校 | |
遵照教育部时间安排 | 推免生信息确认、图像采集 | 研究生院 | |
11月10日前 | 校外推免生将推免生登记表邮寄至研招办 | 研究生院 | 复试时各招生单位通知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