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院材料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复试手续
报考材料工程领域工程硕士考生,于 2016 年 1 月 17 日 ,上午7:30—8:30。,到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主楼9层940号材料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办理资格初审手续时,领取考生全国联考GCT成绩单及复试表。
二、资格审查
(一)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从报名系统打印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将带有二维码的表格打印出来)、授予学士学位证明(此证明获得方法有四种:①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②回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③将学位证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④ 2008 年 9 月 1 日 -2015年8.31日期间授予的学位证书信息,可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2、提交的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要一式两份准备,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②毕业证复印件。
③学位证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授予学位证明。
⑥全国联考成绩单复印件。
⑦身份证复印件。
3、缴纳专业课考试费、复试费每人共计160元。
三、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
时间: 1 月 17 日下午 14:00—16:00
地点:山大千佛山校区主楼9层928室
四、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面试时间: 1 月 17 日上午 8:30—12:00;
面试地点: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主楼9层928房间
五、录取名次:全国联考GCT成绩占50% 、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占25% 、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占25%
山东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