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式方式与内容
1、学术型(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所有专业将按以下方式进行复试:
复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首先进行听力测试,然后进行口语水平测试。根据考生的口语流利程度、语音语调、表达的连贯程度、思维的清晰度、内容表达的完整性和逻辑性、语言的准确度以及考生对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等,对口语成绩进行判分。
2、专业型(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复试采用口试形式,分值为100分。
试题由英汉、汉英单句口译,英汉、汉英段落口译和英语口头作文3部分组成。口译将依照翻译的信息完整性,准确性,流利程度,得体性,以及反应迅捷度进行综合判分;口头作文根据内容的充实度和表达的语言质量进行判分。
二、复试时间
9月28日-10月18日 (请按照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的具体复试安排前来报到并参加复试)
三、推免生的报到与资格审查
1、报到地点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管理科(洪家楼校区)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3.获奖证书原件;
4.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1-2项为必须提供,所有材料均无需邮寄,报到时直接提交即可。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3.获奖证书原件;
4.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1-2项为必须提供,所有材料均无需邮寄,报到时直接提交即可。
四、复试费用
每生需缴纳复试费180元
外国语学院
2015-9-17
注: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将会接收到系统发出的拟录取通知,请各位考生在24小时内通过系统接收通知,逾期不接收者,将会被取消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