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条件 总分不低于200分,英语不低于50分,专业综合不低于140分。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月17日8:30—11:30,地点: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逸夫法学教学楼111教室。
(二)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用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均须签署意见并盖章)。
2、全国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两份。无学位考生不需要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以后毕业的考生本人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打印)两份、授予学士学位证明材料(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获取此证明材料:1.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2.回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3.将学位证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4.2008年9月1日以后授予的学位证书信息,可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两份。
无学位考生不需要提供学位证明材料。
4、在法学院资格审查点领取全国联考成绩单及复印件。
5、将上述材料按以下顺序在资格审查现场装订:《资格审查表》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授予学士学位信息证明材料、全国联考成绩单复印件、全国联考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共形成一式两份资格审查资料。
6、缴纳专业课考试费、复试费160元。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单位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资 格审查时,个别因评职称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及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由证明 单位加盖公章)。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过时不予补验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000年以后毕业的考生,须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验证并打印带二维码学历证书查询件,并提供授予学士学位信息材料。2000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学历证书不能通过学信网查询的,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国外学历须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军队院校毕业证,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一律不能录取。因以上认证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有关考生提前做好相关认证工作,以免影响资格审查和录取。
(四)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全国联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政治理论及专业课复试考试。
三、复试内容
(一)政治理论考试
政治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满分100分。考生持全国联考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14:00-16:00;
考试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山大南路27号)公教楼,具体考场安排见楼前公告。
(二)专业课复试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专业课复试采取闭卷笔试,题型为简答题,满分100分。考生持全国联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专业课复试考试。
考试时间:2016年1月18日,8:30-10:30
考试科目:刑法学、民法学。
考试地点: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法学院逸夫法学教学楼。具体考场安排在资格审查时公布。
说明:政治理论考试参考资料《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政治理论复习指导》可到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逸夫法学教学楼102室购买,工本费10元。专业课内容参考《2015年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 综合考试教程》。
四、录取
录取成绩 = 初试成绩/4×70% + 专业课复试成绩×30%
专业课复试成绩须及格(60分)。
政治理论考试成绩须合格(60分),不计入录取成绩。
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差额录取。如录取成绩出现并列,则按初试总成绩排序;如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则再按照初试专业综合成绩排序。如再有相同,则提交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最终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审批后确定。
附件一:《复试注意事项》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二:《学信网查询流程》点击打开链接。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