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1年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均择优接收部分二志愿考生调剂,现将具体调剂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要求
(一)专业要求
1.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相近的学术型学位各学科间可相互调剂,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相近的专业学位各学科间可相互调剂。
2.学术型学位各学科可向相近的专业学位领域(不含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调剂;专业学位各领域可向考试科目相同的学术型学位相应学科调剂。
3.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与其它学科、专业间不可相互调剂;法律硕士(法学)[035102]仅接收报考法学[0301]各专业且本科毕业专业为法学类[0301]的考生调剂;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之间可以互相调剂,但不能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领域)。
4.报考电气工程[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电气工程[085207]、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集成电路工程[085209]、控制工程[085210]、计算机技术[085211]的考生,达到软件工程 [085212]复试基本要求且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数学一”的考生可调剂到软件工程[085212]领域。
5.我校部分招生单位的个别专业不接收二志愿调剂,请考生网上报名前咨询相关招生单位(联系方式附后)。
(二)其他具体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及我校相关学科的复试基本要求。
2.拟接收调剂各专业初试外语语种要求以我校2011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语种为准。
3.调剂考生的报考单位须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单位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及国家各部委所属的科研院所。
4.调剂考生必须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就读于“211工程”建设高校优势学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就读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科评估排名在前10位的学科所在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体育学[0403]、艺术学[0504]、物理学[0702]、力学[0772]、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0452]体育硕士、[0551]艺术硕士、[085206]动力工程、[085214]水利工程等学科(专业领域)的调剂考生可放宽至本科就读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专升本与二级学院毕业生调剂。
二、网上申请流程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与3月22日18:00—3月28日15:00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调剂申请系统”填写申请信息。
2.网上申请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后点击“完善信息”,如实填写个人申请调剂信息;
(2)完善信息后点击“查看信息”,查看、核实、修改个人信息;
(3)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此时,系统将为您生成一个报名号,请您牢记自己的报名号。
3.报名期间您可以修改您的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允许修改。
4.您可以在“查看信息”中的“当前状态”一栏中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
三、其他事宜
1.我校各招生单位将于3月29日以电话、Email或网站公布的方式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前来参加复试。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于3月30日后登录调剂申请系统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
2.所有参加调剂的考生须在国家调剂系统(http://yz.chsi.cn/)上进行报名并选报我校,在录取前不得更改报考志愿,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复试与录取。如被我校录取,考生还须在系统中待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不按时确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3.考生可先行网上申请、参加复试;待国家线公布以后我校将对所有调剂考生进行检测,未通过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具体复试安排见“山东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
附: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高校名单
“211工程”建设高校名单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07-2009年学科评估结果
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二志愿考生调剂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