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于 2005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试点单位,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2009年5月学校成功举办“全国MPA设置十周年纪念大会暨第七届全国MPA论坛”,受到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及全国90余所招生院校的极高赞誉。学校秉承“服务经济社会,促进学员全面发展”的理念,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培养模式,聘请理论水平高的地方和部队领导担任校外导师,有效地增强了研究生培养的针对性和应用性。2009年,我校继续在政府管理、教育行政管理、电子政务管理、环境与自然资源管理、社会保障与管理5个方向招收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具体报考事宜明确如下:
一、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1—15日。考生登陆http://zyxw.ujn.edu.cn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可根据要求于7月16-18日前到网上报名时选定的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携带相关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报考条件,由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时交考试报名费240元。报考者于2010年10月1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31日。
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100分)、公共管理基础(150分)、综合知识(100分,语文40%、数学30%、逻辑30%),共计4门。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其余3门全国联考。
复习指导: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5版),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版)
五、资格审查与复试录取
2011年初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复试时间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将报名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方可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六、学习方式与学位授予
MPA专业学位教育采取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为2-4年。学习时间一般安排在节假日进行。
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论文必须体现学员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方法进行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实际工作量至少半年。论文答辩通过者,经山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
课程学习、论文指导及答辩费共计3万元。
八、招生咨询
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http://www.mpa.sdnu.edu.cn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逸夫楼 邮 编:250014
电 话:0531-86180579,86180580,82664556
东营:0546-8308175
滨州:0543-3187266
菏泽:0530-5062231
寿光:0536-5225539
济宁邹城:0537-5881522
聊城:15966299159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山东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