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2、个别生源不足的学科经批准可破格复试少量线下考生或接收调剂考生。
3、拟录取考生一律要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所有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上线人数超过1:2的按1:2比例进行复试,上线人数在1.2-2之间的全部参加复试。不足1.2的通过调剂按1:1.2比例进行复试,个别专业可根据实际生源调剂情况扩大复试比例但不能超过1:1.5。
MPA复试比例为1:1.5。
戏剧与影视学按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名单。
三、复试内容与方式
1、笔试 包含外国语、专业课、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
外国语: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计,成绩作为是否录取的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英语笔试由学校统 一组织,试题难易程度与全国统考试题相当,题型一致。英语笔试主要用于考察考生初试英语水平的真实性,对复试英语成绩与初试英语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将取消 其录取资格;统考日语、俄语及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外国语测试委托外国语学院组织。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小时,分值150分计,以90分为合格。
政治理论(仅限报考MPA、MBA和MTA、MPACC的考生):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
加试:同等学力考生(MPA、MBA、MTA、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除外)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面试
专业面试成绩以100分计,以60分为合格。
面试内容包括: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生本人须在面试时向复试小组出具成绩单);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③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社会实践方面取得成绩及表现出的能力。
对有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复试小组可在面试成绩之外根据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或相关材料在0—20分之间为考生确定加分,并面向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公示。附加分计入考生复试成绩和录取排名。
3、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以50分计、以30分为合格。具体要求见附件1,普通专业小语种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委托外国语学院组织。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思想政治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
5、体检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校统一组织在校医院体检。
以上各项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合格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附加分)
MPA、MBA、MTA、MPACC的入学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政治理论成绩+附加分)
2、为维护第一志愿考生利益,凡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应优先录取,剩余计划从第二志愿考生确定;
五、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我校实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同时接受考生的投诉、申诉。
投诉电话:0531---86180804;投诉邮箱:pjb@sd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