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
根据你的初试成绩和 2010 年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参加我校 2010 年 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 请持本通知及有关证件于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1 .报到时间: 4 月 10 日(星期六) 8 ﹕ 30 — 5 ﹕ 30 ,地点:山东师范大学礼堂(文化东路 88 号校区)。
2 .复试时间: 4 月 11 日—— 14 日
3 .复试交验证件
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交验准考证、学生证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证明和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在职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公章)。
4 .复试费用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 2009 】 87 号文,非艺术类复试考生需交纳复试费 180 元、艺术类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240 元。考生体检费需单独另付,标准每生 30 元,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同等学力考生还需交纳加试费 120 元(每门 60 元)。
5 .有公开发表或出版成果的考生请携带成果原件,工作业绩突出的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并在专业面试时如实向复试小组提供、汇报。
6 .根据《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以虚报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档案及以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