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同志:
根据你的初试成绩和 2009 年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参加我校 2009 年 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 请持本通知及有关证件于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1 .报到时间: 4 月 24 日 (星期五) 8 ﹕ 30 — 15 ﹕ 30 ,地点:教学三楼报告厅。
2 .复试时间: 4 月 25 日 —— 28 日
3 .复试交验证件
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交验准考证、学生证及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证明和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在职考生持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准考证、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
4 .复试费用
复试考生需交纳复试费 150 元(含体检费),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同等学力考生还需交纳加试费 200 元。
5 .考生复试时请携带个人代表性的科研成果、突出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并在专业面试时如实向复试小组提供、汇报。
6 .根据《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以虚报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档案及以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理。
山东师范大学研招办
2009 年4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