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近日将公布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各学院拟录取办法。现将我校复试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复试安排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安排在在3月23-24日,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复试招生录取执行计划75%的学科,均安排在第一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复试学科如下:
1、土木工程学院:
0814土木工程;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2、管理工程学院:
085236工业工程。
3、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081403市政工程;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4、建筑城规学院:
0813建筑学、0833城乡规划学、0834风景园林学;
0851建筑学、0853城市规划、0953风景园林。
5、艺术学院:
0834风景园林学、1304美术学;
0953风景园林、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
6、商学院:
125100工商管理
7、外国语学院:
055101英语笔译、055102英语口译
(二)第二阶段安排在在3月30-31日,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达到复试招生录取执行计划75%的学科,以及所有调剂考生,安排在第二阶段进行。
二、复试合格线及复试名单
各学科(方向)复试基本资格线执行2016年国家一类地区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方向)在国家复试基本资格线基础上,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上调(待公布)。复试名单将在各学院复试资格线确定后,一并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及接收外校调剂的基本资格线为:相应学科国家复试基本资格线下,单科下调10分,总分下调25分。符合大学生士兵条件的调剂考生请直接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31-86367033(行政办公中心BG206室),咨询联系信箱sdjzuyzb#163.com(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