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初试合格资格线以及一志愿考生成绩,2008年我校接收调剂生(公费,调剂计划附后)。有意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按照我校调剂原则和调剂办法填写调剂申请。
一、调剂原则
1、欲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全国A类地区的复试分数线;
2、相近专业可调剂录取,欲调剂考生拟调入专业与其第一志愿专业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全国统考的四类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统考科目);
3、欲调剂考生必须确认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
4、只接收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调剂;原则上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5.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我校将取消该生被调剂资格;
*如有变动以2008年教育部和山东省考试院有关文件为准。
二、调剂办法
1、
2、申请调剂考生同时必须登陆我校研究生处“调剂系统”,并填写相关信息,以便我们采集考生参加复试的相关信息;
3、我校研招办在4月7-15日期间,将陆续对考生的调剂申请进行回复。考生接到我校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后,务必于2日之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确认,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4、我校定于4月19-20日进行复试。21日公布拟录取名单,同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日之内通过该网调剂系统回复,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状态。
5、请广大考生主动与我校研招办和有关学院联系(联系方式见《山东建筑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调剂接收计划及联系人》);
6、考生本人可到我校领取调剂函,也可申请由我校研招办通过传真直接将调剂函发往考生第一志愿学校;
7、调剂函发往第一志愿学校后,调剂考生须和第一志愿学校联系,在5月中旬前将本人初试试卷邮寄或送交山东建筑大学研招办;
8、调档、政审。
三、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信息
(http://yjsc.sdjzu.edu.cn/yjsc)
四、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
联系部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办公楼BG204)
邮编:250101
电话:0531-86367033
传真:0531-86367033
联系人:
点击查看:山东建筑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调剂接收计划及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