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方式
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以及综合素质,分外语测试(科目1)、专业笔试(科目2)和综合面试(科目3)三部分。外语测试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笔试及综合面试的具体要求如下:
科目2 专业笔试:
考试内容:建筑构造与建筑结构、建筑物理。
成绩计算:本门成绩满分100分。
参考书目:《建筑构造》上、下册,刘建荣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年;
《建筑物理》(第三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四校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年;
《建筑结构设计》宋占海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年;
《建筑结构基本原理》宋占海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年。
科目3 综合面试:
面试内容:通过导师组与学生面谈,考查考生的知识面、理论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等。
成绩计算:本门成绩满分100分。
注:调剂生须在面试之前加试“快题设计”,快题成绩与面试成绩各按一半计入本门科目成绩;不加试快题者,本门成绩以面试成绩计。
拟录取排名方法
按初、复试总成绩排列拟录取名次。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40%+复试总成绩*60%.
复试总成绩=外语测试(科目1)成绩+专业笔试(科目2)成绩+综合面试(科目3)成绩。
双向选择程序
双向选择根据导师和学生的意愿,每名导师选择不超过两名学生。
程序如下:
1、向学生公布导师名单。
2、学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在第一、二、三志愿各填报一名导师;
3、学科组内部协调,必要时进行下一轮志愿填报,直至完成双向选择。
4、公布双向选择结果。
确定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