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06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06年我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现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的有关原则和要求:
(一)专业课、英语笔试
专业课和外语笔试成绩由研究生处直接划定分数线,线上考生可参加进一步的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分两个方面的内容,专业知识部分和英语口语部分,其中英语口语部分占分值约为20分。
2、对往届生主要侧重于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测试;对应届生主要侧重于本学科专业知识综合运用及动手能力的测试。
3、面试时间为每生20分钟,满分100分。
(三)录取排序
1、成绩计算: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专业课程及+复试外语成绩+面试成绩)/3]×50%.
2、学科组根据本学科复试方案及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初试、复试成绩,排出名次,按照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原则,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处。
(四)双向选择
1、本学院导师、学生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
2、我院双向选择的原则是一名导师只指导一名研究生,在学生人数多于导师人数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指导研究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