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文件要求,现制定我校2018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一、接收推免生的范围及条件
1.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规模,我校2018年计划接收外校推免生人数不超过20人。
2.外校推免生申请条件:
⑴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获得具有推荐资格高等学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⑶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特别是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无重修、补考课程,已具备获得学士学位授予的各项条件。
⑸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创作方面有突出成果,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二、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学科、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我校发出复试通知。我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⑴审核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⑶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4.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并进行政审工作。
5.办理拟录取手续。研究生处汇总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后,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应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6.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7.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学费与奖助学金
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与奖助学金,按照2018年统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规定执行。
四、严格公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不但直接关系学生的利益,而且直接影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质量和声誉。要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和学校网站,将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将通过复试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及复试成绩按要求进行公示。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本章程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推免接收工作。对工作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联系方式
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1-89631518,邮箱:yzb10431@163.com
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c.qlu.edu.cn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