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16年接收校外调剂硕士生报名公告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根据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2016年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将调剂录取部分二志愿优秀考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调剂基本条件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考生的毕业学校(专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全国“211”“985”或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重点高校;
2. 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北京舞蹈学院、南京艺术学院等专业院校或综合艺术院校。
(三)一志愿报考学校(专业)须为上述1或2所列学校(专业);
(四)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缺额的专业方向(详见《山东艺术学院2016年接收调剂专业方向一览表》)。
(五)所有专业均不接收专升本、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六)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分数线及我校复试基本要求。
(七)全校各专业均不接收报考外校的应届本校毕业考生调剂。
二、“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一)我校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复试基本要求。
(二)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普通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复试基本要求,同时须符合“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报考条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四)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三、调剂申请办法
(一)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3月18日—3月23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报名并选报我校。
(二)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生证原件、准考证。
(三)调剂考生只能调剂到与考生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参加复试。
(四)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如被我校录取,考生还须在调剂系统中待我校发出录取通知后进行确认。
(五)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信息系统于3月18日开放,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愿望的考生可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申请调剂。
四、调剂考生复试日程安排
校外调剂生复试安排与校内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相同。
联系电话: 0531——86522235
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