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我校制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如下: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25分,政治、外语不低于34分,业务课不低于90分,达到上述各科目分数的考生,具备了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要求,全部准予参加复试。请各位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7日8:30—12:00到我校文东校区艺术剧场一楼报到,3月27日上午9:00开始口语测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调剂到我校的外校考生在收到“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须接受或拒绝参加我校的专业复试,逾期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专业复试资格。
报到时需持以下材料:
1、统考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
4、应届毕业生需准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n/xlcx/bgcx.jsp);
往届本科毕业生还需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1份,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5、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在校生由所在学校出具;非在校生由所在单位出具)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团或党组织审查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查盖章)。报到时每人需交纳复试费、体检费。考试用品自备,食宿及差旅费一律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