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栋,男,1968年生,安徽肥东人,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农业大学“1512”第三层次人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省宪法学会理事、泰安市政协理论研究会研究员、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咨询员、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教育背景:
徽州师范专科学校政史专业(1989);
安徽大学法学专业(1999);
西北政法学院宪法行政法学硕士(2002);
中国政法大学宪法行政法学博士(2009)。
所授课程:
立宪理论、宪法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所授课程:
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外国宪法、西方法律思想史。
主要荣誉:
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山东省宪法学会宪法学者优秀成果三等奖;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代表性论著:
著述:《霍布斯公民科学的宪法原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
《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合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
《中国近代宪政史上的关键词》(合著),法律出版社2009年。
论文:《法官的道德自觉与法律的确定性》,《政法论坛》(CSSCI)2013.5;
《重返利维坦:现代法治的形式与实质》,《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2013.3;
《霍布斯与英国普通法的近代转型》,《政法论坛》(CSSCI)2011.2;
《论美国联邦宪法的程序规则》,《法学论坛》(CSSCI)2009 .3;
《严复的立宪国概念考绎》,《北方论丛》(CSSCI)2009.2;
《行政案件司法审查适时性问题研究》,《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SSCI)2005.1。
研究项目: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宪法程序的英国普通法渊源研究》(已结题);
参与徐显明教授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攻关课题《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已结题);
参与王人博教授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近代宪政思想史》(已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