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青岛科技大学2011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9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65人),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我校各学科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兄弟院校积极向我校推荐。
二、报名条件
中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需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且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应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自专科毕业至录取为研究生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须满足下列条件:①不能跨专业报考;②通过进修、自学考试或函授进行过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5门(含5门)以上本科课程的学习,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含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或1篇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参加复试时须提交成绩单或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
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符合我校各专业特别要求、身体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研究生。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阶段: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网报程序: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报名信息。凡不按网报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3.注意事项: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艺术类考素描科目的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报名点必须选择我校,并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及考试。网报选择考试科目时,凡考试科目中有任选的(即“┅或┅”),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正确选择选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试科目。
个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档案单位等网上提交资料与复试、调剂、调档、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具体事宜密切相关,考生务必据实认真填写,相关信息须在2011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报考我校的本科毕业生可以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二)现场确认阶段:
2010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自己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照相、确认网报信息。
我校为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现场报名点及考点,欢迎广大考生到我校办理现场报名手续及参加入学考试。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在12月中下旬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一)初试
1.日期、时间和科目安排:
考生按教育部指定的日期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科目顺序: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
2. 初试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将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凭个人有效信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如调剂考生)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二)复试
1.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仅限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时间、地点、内容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10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青岛科技大学。复试内容参照我校当年复试规定,具体包括: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等。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五、调剂
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对招生专业作出是否调剂的说明。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复试结束后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发录取通知书,档案退回原单位。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约为2011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见网上通知。
八、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报考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问题
1、各专业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是预计人数,具体人数视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报考情况而定。
2、命题
政治、英语、日语、俄语、数学(一、二、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卷由全国统一命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3、关于户口和人事档案问题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户口迁移根据当年国家政策执行。
4、选导师
研究生在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考生在报名时可不填指导教师。
5、我校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
我校录取的考生皆为统招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优先录取,并根据初试成绩在新生中设立优秀新生奖,金额为1000元/生。
6、在学期间奖学金及科研补贴
我校研究生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另外,学校还设立了三好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研究生优秀考生奖、三助工作奖、优秀社会工作奖、学位课程优秀奖、优秀学位论文奖、发表学术论文奖、各种社会资助奖励等。根据研究生协助导师从事科研工作量的大小及导师科研经费情况,由导师为研究生发放科研补贴。
此外,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
7、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标记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后标“▲”的专业为省部级重点学科,标“★”的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标“※”的专业建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8、我校研招办备有招生简章,需要者可来函(电)索取。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26 联系部门: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孟老师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郑州路53号 邮 编:266042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龄路69号 邮 编:266061
电话传真:0532-88958383、84022989 E-mail:yzb@qust.edu.cn
我校主页:http://www.qust.edu.cn 研究生处主页:http://grad.qust.edu.cn